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8项共性任务验收公示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的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共性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相当部分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遍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2020年以来,河南省各地按国家要求加紧建设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共谋划30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新(改、扩)建项目,但截至督察时,尚有12项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的焦作市、新乡市仅完成前期手续。同时,现有部分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全省28座处置设施中有7座仍采用或备用简易石灰干化处理工艺。

  二、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未完工2020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各地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尽快建成投运。各有关地市倒排工期,加强现场核查,积极推动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加快项目建成达效。二是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调度清单,定期开展调度,全面掌握全省各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设进度、处置规模、处置工艺等基本情况,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和提质改造。三是规范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全流程管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医疗废弃物处置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在鹤壁市开展“智能医废”试点工作,逐步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内推广,实现省辖市市域内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建立《2020年中央预算内支持医废项目建设台账》,定期对全省2020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施调度,督促各地指导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投运。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全流程管理。建设省智能医废监管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从产废科室到收集车、暂存点全程信息化规范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严格分类、规范暂存、可追踪溯源,实现智能称重、电子交接、实名登记。常态化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 处置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和提质改造。截至目前,目前我省已建成投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47家,常规处置能力778.02吨/天。2025年全年,仅使用常规处置设备情况下,平均处置负荷约32.9%,占全部常规和应急处置能力的7.4%,现有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四是推动简易消毒处理工艺提标改造。督促指导地市对不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工艺落后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进行提质改造,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废气达标排放。全省医疗废物设备和工艺技术均已符合现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要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吴君

  联系电话:0371-69691740

  电子邮箱:henanhuanzi@163.com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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