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焦作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转型发展攻坚安排部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 2019 年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聚焦我市重点攻坚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引领,深入推进“三大改造”、省定重点产业转型、产业集聚区提效三项任务,全面实施智能制造引领、重点技术攻坚、传统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培育四个行动,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项目、一批骨干企业、一批产业园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攻坚向纵深突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 10% 以上和 20% 左右,以智能车间为主导的智能制造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大项目建设和优质企业培育明显提速,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超过 30% ,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全面展开。

    二、深入推进三项任务

   (一)“三大改造”。以产业高端化、技术尖端化、质量顶端化为目标,纵深推进智能化改造提效扩面、绿色化改造提标示范、技术改造提速升级。

       1. 智能化改造。健全观摩考评机制,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诊断服务进千企”活动,为 100 家以上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 50 家企业出具个性化诊断报告,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启动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绿色化改造。按照河南省绿色工厂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绿色工厂管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活动,新建 2 家绿色工厂和 1 家绿色园区,培育 1 家企业(产品)进入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国家节能技术装备、“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3. 技术改造。持续实施“十百千万”技改提速工程,深入开展“质量标杆进企业”活动,引导全市 320 家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创建 1-2 个省级“质量标杆”。坚持“一企一策一档”分类推进,加快和兴化工等 2 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二)省定重点产业转型。完善“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12 个省定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专项方案。

      1. 制造业。加强高端装备产品、特色优势新材料开发与推广应用,完善落实首台套、首批次支持政策,推动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 2 个百分点以上、新型材料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持续增加。强化市场牵引、龙头带动、集群配套和价值提升,扩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规模,推动电子信息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 5 个百分点左右。加快推进蒙牛百亿产业集群建设,加强针对特定人群的差异化产品开发,持续提升绿色食品覆盖率。推进烟草业优结构、促营销、育品牌、抓创新和白酒企业重组、品牌重塑、营销模式重建,推动省产一类、二类烟市场份额分别达到 14% 和 30% 以上,省产白酒在市内市场份额达到 30% 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烟草局)

      2. 服务业。落实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焦作市物流枢纽建设,突出抓好多式联运和冷链、快递、电商等物流网络建设,持续开展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实施旅游转型发展十大提升工程,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 12% 左右。持续推进健康养老“十百千”示范工程,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新建 107 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化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邮政管理局)

       3. 其他产业。持续扩大高效种养业“四优”规模,增加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持续加大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深入实施建筑企业改革、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市场环境优化等攻坚计划,力争建筑业总产值增长 8% 以上。推动外引工程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煤电、煤炭产能结构,推进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搭建我市综合能源服务供需平台,助推企业提高用能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三)产业集聚区提效。突出以特色、亩产、生态论英雄,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和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三提”“两改”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次创业。

       1. 提高亩均产出。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 2018 年度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健全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企业提档升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停建缓建项目和闲置存量土地,实行动态监管,逐一制定整改处置方案,加快实现腾笼换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2. 提速集群培育。推动各产业集聚区谋划实施一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提升和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以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创新孵化园、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增强主导产业集群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 提升绿色发展。实施一批产业集聚区水生态修复、海绵化改造和绿化建设项目,完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管网、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4. 建设智能化示范园区。推动孟州市、西部工业等两家备选产业集聚区加快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系统建设、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中小企业上云,筛选确定第二批备选产业集聚区并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建成 1 家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5.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选择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开展人事薪酬制度、市场化管理运营等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办理、区域统一评估等改革。修订发布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统计局、自然资源局)

    三、聚焦实施四个行动

    (一)智能制造引领行动。深入落实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若干政策,推进智能制造由试点示范向多点突破、点面联动转变。

      1. 推进智能制造示范扩面提速。加强省市联动,建立省市两级示范项目清单,加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的筛选和培育力度,力争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总数达到 45 家。开展省级示范评估评价,全年新建 18 个智能车间、 15 个智能工厂,打造 5 个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示范应用 600 台以上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坚持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双路突破,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自主或与平台服务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合作,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建设,全年培育 1-2 个行业平台。积极参加工业 APP 创新大赛,在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发一批面向特定应用场景的工业 APP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开展第二批“企业上云”服务商遴选工作,加强“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企业上云”深度行活动,推动 600 家工业企业、带动 600 家非制造业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重点技术攻坚行动。以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分级启动“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加快补齐创新短板。

      1. 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培育机制,制定出台考核评估办法,加快已确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建设,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开展第三批培育单位遴选,争取 1 家企业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支持具备条件的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

      2. 持续推动“四个一批”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以及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等工程,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35 家以上、科技小巨人 6 家以上,新培养引进中原学者及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0 名,新增 10 家以上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焦作市科技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三)传统产业提质行动。深入实施钢铁、铝工业、水泥、传统煤化工、煤电等 5 个传统产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减量、延链、提质发展。

      1. 倒逼低效落后装置淘汰。以产能减量和装备利用率提升为导向,将钢铁、焦化、水泥、合成氨、甲醇等行业低效落后生产装置列入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实行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管控,黄色及以上预警情况下实施最大程度停限产。加快拆除已实施置换的钢铁装备,淘汰单厂规模在 20 万吨以下的电解铝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2. 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实施钢铁、焦化、电解铝、铝用碳素、水泥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2019 年 10 底前,符合条件的电解铝及铝用碳素企业、水泥企业熟料生产工序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化工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提升骨干企业竞争力。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骨干企业实施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产品高端化升级改造,提升铝精深加工、现代精细煤化工园区建设水平,构建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进合成氨骨干企业制定实施示范基地布局建设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加快煤电优化升级。推进 30 万千瓦煤电机组供热提升改造、 60 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全年淘汰落后煤电机组 4.6 万千瓦,改造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电机组 5 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

   (四)新兴产业培育行动。围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环保装备和服务、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汽车电子、 5G 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等 10 个新兴产业,分产业建立专班推进机制,突出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事项,推动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科技局)

    四、突出抓好“三个一批”

   (一)抓好一批重大项目。完善建立动态调整的转型发展项目库,分类别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构建县(市)区为主体、市级统筹的联动机制,加大项目谋划、储备、招商和推进力度。

      1. 突出抓先进制造业项目。分批建立总投资 5 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清单,按季度进行滚动调整,争取累计实施项目达到 50 个左右,其中,市级重点抓好一批 50 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优先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县(市)区抓好 10 亿元及以上重大项目。滚动完善“三大改造”项目库,重点抓好投资 2 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和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月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2. 谋划实施新兴产业项目。围绕 10 个新兴产业,从重大产业基地、重大技术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重大应用场景等方面,分别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市县联动推进实施,重点抓好 10 个左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全力推进精准招商。各重点产业牵头部门会同优势县(市)区,围绕提升产业链水平和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制定实施年度重点招商计划。聚焦 10 个新兴产业,创新应用基金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赴发达地区开展向国内外知名产业基金或投资机构集中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抓好一批骨干企业。分地区、分行业建立骨干企业清单,强化企业服务,完善政策支持,培育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1. 制定实施转型升级头雁企业培育计划。以转型引领、业态先进、项目支撑、成长性好等为标准,以主营业务收入 50 亿元以上大型制造业企业和已经达到或未来三年有望达到 20 亿元以上高成长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头雁企业培育清单,研究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和可量化、可考核的企业绩效评估办法,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推动尽快做大做强,更好发挥转型发展攻坚的“头雁效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企业。分产业建立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培育清单,强化服务协调,根据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动态滚动调整。围绕 10 个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以及知名孵化器、加速器、创投、风投等专业机构对接,积极引进设立一批区域总部、研发应用中心或初创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

    (三)抓好一批产业园区。依托产业集聚区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具有专业功能的区中园,培育形成引领型产业载体。

      1. 选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分别从亩均产出、集群培育、研发创新、绿色发展、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选择若干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产业集聚区,适当加大资源要素配置和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成为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样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2. 开展高端产业园布局。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分产业建立重点园区清单,推动各园区对新兴产业企业和项目的政策支持,促进形成集群发展态势。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聚焦产业链高端环节和新兴产业领域,精准谋划引进 1-2 个龙头型企业和一批配套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加快服务业专业园区建设。推动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业新兴业态为重点,加快壮大市场主体和产业规模,完善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转型发展攻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转型发展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或推进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落实。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重点工作推进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