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焦国土资办〔2018〕10号)


焦作市国上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焦国 土 资办 [2018 〕 10 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全年省、市等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实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是发挥重点项目在稳增长、调结构、扩需求、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中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各级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始终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用地保障态势,适时召开会议协调督导推进,切实做好用地服务相关工作。要把贯彻执行省市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要求作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用足用活政策,完善保障服务措施,健全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形成人员稳定、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用地协调服务队伍,实现批、征、供、用、管等环节的全链条用地保障模式。

二、主动超前服务

各县(市)区回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与本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征询用地需求,介绍土地政策、用地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告知需要其完成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帮助其熟悉用地办理程序,掌握办理要件,统筹手续办理节点,提升工作时效。要提前介入前期选址,商定最优选址方案,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避让生态保护、基本农田红线、矿业权密集区及地质灾害多发区,确保项目顺利审批。

三、建立工作台账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本地区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时间倒排保障时间节点,建立用地保障工作台账,明确批、征、供、各环节完成时间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用地保障率一季度超过 40% 、二季度超过 80% 、三季度超过 90% 、全年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四、分工责任推进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完成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相关工作。需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解决或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落实的,要及时反映或提出要求,形成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上下通畅的整体合力。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推谈扯皮。对市领导分包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关键性项目继续由市局领导分包协调推进。

五、提升能效保障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受理用地申请后,要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组件审查,报送上一级政府;省辖市政府转报的用地报件要在 15 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其中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时限要控制在 10 个工作日内;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时限控制在 7 个工作日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重点项目办理程序和时限,严格按时办结。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报批材料,对用地报件质量负责;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提高审查质量,对需要补正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出现多次补正问题。

六、完善督办考核

市局对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进展情况实时监测,并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完成季度用地服务保障率、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用地报件缺少必备要件上报、同一用地报件出现两次以上补正等情况,将采取提醒、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报件组卷质量和审批效率。各地报送质量、审批效率、督办情况等,将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各分局将附件 1 、 2 内容按要求填写完善并于 2 月 24 日前报市局重点办邮箱 zdb8786202ID163.com 。

联系人:焦聪 电话: 0391-8786225

 

附件: 1. 豫发改建设〔 2018 〕 45 号文 2018 年焦作市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2018 年度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181 个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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