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01-04 焦作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工信部信管〔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标签: 上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