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21-08-02 焦作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为便于群众出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暂停实施市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限行时间另行通告。 2021年8月1日 标签: 上一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