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改革委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焦发改资源〔 2021 〕 379 号
关于加大“两高”项目管控 建立“两高”项目
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 “ 两高 ” 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 2021 〕 65 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建项目 准入,规范 “ 两高 ” 项目论证程序,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 “ 两高 ” 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豫 发改环资〔 2021 〕 977 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 “ 两高 ” 项目管理
(一)明确“两高”项目类别。 落实国家、省 “ 两高 ” 项目管理要求,建立焦作市 “ 两高 ” 项 目管理目录 ( 具体见附件 1 )。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 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等 8 个行业年综合能耗 ( 等价值 )5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 二是 8 个行业中 22 个细分行业高耗能高排放环节年综合能耗 ( 等价值) 1-5 万吨标准煤的项目,主要包括钢铁(长流程钢铁)、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铝用碳素、铜铅锌硅冶炼(含原生和再生冶炼)、水泥、石灰、陶瓷、砖瓦(有烧结工序的)、耐火材料(有烧结工序的)、刚玉、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含兰炭)、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其中,“十四五”新建“两高”项目按新增能耗量计算,改建、扩建“两高”项目 ( 不含不涉及主体工程、未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能耗量按改扩建后的年设计综合能耗计算。
(二)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 各县(市、区)要甄别“两高”项目,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正常推进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符合要求。
1. 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县(市、区)新建、改扩建项目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
2. 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炼化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或不符合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
3. 未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
4. 单位产品能效水平低于行业先进值,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高于全市万元 GDP 能耗水平的;
5. 未在节能审查中认真分析对焦作市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县(市、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为红色预警的,未在环评审批中分析评估该项目实施对碳排放、环境质量影响的;
6. 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未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未对标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内先进水平的;
7. 其他行业未落实国家布局和审批核准备案等要求,未严格开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未在能耗限额准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的。
(三)强化规划管理约束。 各县(市、区)要加强涉“两高”项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管理,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约束,避免“两高”项目盲目实施。对拟纳入规划的“两高”项目要深入论证,充分考虑各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必须符合焦作市能耗“双控”、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要求。
二、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四)完善项目审批制度。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根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一律不得核准或备案。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要确保耗能量、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有关部门要对拟建“两高”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深入分析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未经省、市联审评估不得办理产能置换(涉及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行业的)、核准或备案、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对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两高”项目,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建设、安评、质检、消防等手续(不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要求的前置手续)。
(五)建立会商联审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部门会商联审机制,负责对拟建(含新建、改扩建,下同) “ 两高 ” 项目进行会商联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 “ 两高 ” 项目摸底排查,建立存量 “ 两高 ” 项目、在建 “ 两高 ” 项目、拟建 “ 两高 ” 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调整。
三、严格论证把关
对于拟建 “ 两高 ” 项目,企业编制项目建设报告,县、市、省逐级论证,规范论证程序,从严控制拟建 “ 两高 ” 项目。违法违规的存量和在建 “ 两高 ” 项目中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执行本会商联审机制。
(六)企业编制拟建“两高”项目建设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期限、产能及产量、项目 初步选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煤炭消费量、污染物排放量及区域削减替代方案、碳排放量等内容。企业“两高”项目建设报告(式样见附件 2) 呈报县(市、区)发展改革等四部门。
(七)县 ( 市、区)政府组织论证。 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召开拟建(含新建、改扩建) “ 两高 ” 项目论证会,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建 “ 两高 ” 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 三线一单 ” 、能耗 “ 双控 ”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要求。县(市、区)形成论证报告,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市级部门进行联审。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县(市、区)政府论证报告进行会商论证,从焦作市能耗 “ 双控 ”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区域削减替代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形成部门会商意见,报市政府。符合政策要求的拟建 “ 两高 ” 项目,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步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九)省级部门会商联审。 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召开部门联审会议、书面函询等方式,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对市里上报的拟建 “ 两高 ” 项目建设报告会商论证。根据审查项目的需要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会商联审,确有必要的组织第三方评估。符合政策要求的省发展改革委将函告市发展改革委。经省级部门联审函复同意的项目,方可按既有程序加快办理产能置换(涉及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 、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四、组织实施
遏制 “ 两高 ” 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审批 “ 两高 ” 项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河南省 “ 两高 ” 项目管理目录
3. 承诺书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
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序号 | 产业分类名称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 | 行业小类代码 | 包含内容 |
第一类: 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 ( 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等 8 个行业年综合能耗量 5 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 及以上项目。 | ||||
第二类: 8 个行业中年综合能耗 1-5 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的项目。 | ||||
1 | 钢铁(长流程炼钢) | 炼铁 | 3110 | 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铸造用生铁、烧结铁矿、球团铁矿等。 |
炼钢 | 3120 | 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 | ||
2 | 铁合金 | 铁合金冶炼 | 3140 | 普通铁合金,特种铁合金,锰的冶炼,铁基合金粉末。 |
3 | 氧化铝 | 铝冶炼 | 3216 | 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氧化铝为原料精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 |
4 | 电解铝 | 铝冶炼 | 3216 | 电解铝。 |
5 | 铝用碳素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3091 | 铝用碳素。 |
6 | 铜铅锌硅冶炼(含原生和再生冶炼) | 铜冶炼 | 3211 | 矿产粗铜 ( 阳极铜)、再生粗铜(阳极铜)精炼铜、电解铜、电积铜。 |
铅锌冶炼 | 3213 | 矿产(粗)铅、再生 ( 粗)铅、矿产锌、再生锌。 | ||
硅冶炼 | 3218 | 工业硅。 | ||
7 | 水泥 | 水泥制造 | 3011 | 水泥石料,水泥粉磨站。 |
8 | 石灰 | 石灰和石膏制造 | 3012 | 石灰。 |
9 | 建筑陶瓷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 3071 | 以烧结工序制造的建筑陶瓷制品。 |
10 | 砖瓦 ( 有烧结工序的 )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3031 | 以烧结工序制造的砖瓦。 |
11 | 耐火材料 ( 有烧结工序的)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308 | 以烧结工序制造耐火村料产品。 |
12 | 刚玉 | 耐火材料及其他耐火材料制品 | 3099 | 刚玉。 |
13 | 平板玻璃 | 平板玻璃制造 | 3041 | 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等。 |
序号 | 产业分类名称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 | 行业小类代码 | 包含内容 |
14 | 煤电 | 火力发电 | 4411 | 燃煤发电,不包括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活动。 |
热电联产 | 4412 | 指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生产活动。 | ||
15 | 炼化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2511 | 从天然原油、人造原油中提取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脂,液体石蜡,石油气,矿物蜡及合成法制类似产品,油类残渣。 |
16 | 焦化 | 炼焦 | 2521 | 煤制焦炭、石油焦(焦炭类)、沥青焦、其他原料生产焦炭,机焦、型焦、土焦、半焦炭、其他工艺生产焦炭,矿物油焦、兰炭。 |
17 | 甲醇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2523 | 煤制甲醇。 |
18 | 氮肥 | 氮肥制造 | 2621 | 煤制合成氨及氨水,氮肥(含尿素)。 |
19 | 醋酸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2614 | 醋酸。 |
20 | 氯碱 | 无机碱制造 | 2612 | 烧碱。 |
21 | 电石 | 无机盐制造 | 2613 | 碳化钙。 |
22 | 沥青 防水材料 |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3033 | 石油沥青防水卷材(不包括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防水卷材 ) ,其他沥青防水卷材;金属胎油毡,玻纤胎沥青瓦,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
附件 2
XX 项目建设报告
一、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总体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主营业务等方面情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四至边界)、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周期、采取工艺技术路径等。
项目产能及产量、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碳排放、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新建项目对完成区域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环境质量等目标影响,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量、削减来源、削减措施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等、行业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等。
三、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附件 3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供的《 XX 项目建设报告》中所有内容与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相符,若有不符或隐瞒,我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