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及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于2023年9月下旬组织召开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参加人的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参会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0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4人、经营者参加人3人、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人、政府相关部门7人、社会团体1人、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1人。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二、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长期居住在我市山阳区、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

(三)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日。

(二)报名及确定办法

1.消费者参加人:市城区消费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报名(示范区文苑路801号市市场监管局南区西门岗)。由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在报名人员中确定消费者参加人名单。

2.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委托市城市管理局推荐产生。

3.其他参加人:由单位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4.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报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报名人员中确定旁听人员名单。

联系人:市发改委贾逸潇、市消协办事机构孙浩杰

联系电话:3569267、2929315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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