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召开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3点整

地点:市会务中心第四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由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在报名人员中确定消费者参加人名单,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赵国庆、张学白、姜彩霞、邢志斌、王娜、董艳艳、张海松、王燕、璩文文、赵成功、陈玲艳、张凯丽、李娜、王红军;

2.人大代表:刘宗华;

3.政协委员:余琪;

4.专家学者:徐文忠;

5.市委政法委:张玉海;

6.市城市管理局:韩洁雅;

7.市财政局:李江曼;

8.市司法局:贾海宽;

9.市民政局:高立永;

10.市信访局:安梦琪;

11.市市场监管局:贺林海;

12.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孙浩杰;

13.利益相关方:杨志娟;

14.经营者:朱战营、武文峰、卢跃进;

15.社会团体:李宝庆。

(二)听证人名单:

李 洁、谢全利、王华治、丁文军、钟军。

三、成本监审结论

《中环寰慧(焦作)节能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成本监审报告》(焦价成审〔2022〕6号):按供热面积计量单位成本为0.1997元/天•平方米;按供热流量计量单位成本为0.2078元/千瓦时。

四、听证方案要点

1.按面积计费:居民用户由0.175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19元/平方米·天,非居民用户由0.2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29元/平方米·天。

2.按流量计费:居民用户由0.15元/千瓦时调整为0.192元/千瓦时,非居民用户由0.23元/千瓦时调整为0.27元/千瓦时。

3.两部制计费: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用户总热费等于基本热费加计量热费。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6.3元/平方米·采暖季调整为6.84元/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由0.105元/千瓦时调整为0.1344元/千瓦时。

4.电厂热源出厂价格由32元/吉焦调整为34元/吉焦。


联系人:贾逸潇

联系电话:3569267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