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6日




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2023年10月16日为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以《焦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焦政办〔2023〕2号)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标准,涵盖市县两级所有政务服务部门(市级责任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服务人员、环节、系统等“应进必进”,推进审批服务职能重塑和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动政务服务依法依规办理,清查整治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和指引,持续提升网办深度,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通过专项行动,使全市审批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重点清查整治“线下”明进暗不进、审批行为不规范、“线上”平台不好办、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等4类29个问题,进一步规范集中进驻、规范审批行为、规范网上办事、落实改革举措。

(一)规范集中进驻。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服务人员、环节、系统等“应进必进”,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建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分大厅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重点清查整治“线下”明进暗不进问题: 1.是否存在清单之外审批问题,清单之内事项是否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2.是否存在大厅之外审批问题,事项进驻大厅却不能办理,或需要企业群众到部门后方科室、部门自行设立的办理点办理;3.未进驻事项是否纳入《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4.是否存在部门后方科室办件完成后再到窗口录入现象;5.即办件是否在窗口当场办结;承诺件从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等环节是否均在大厅完成,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企业群众跑部门后方科室;6.是否授权到位,“首席事务代表”是否履职尽责,《焦作市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7.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使用是否规范。

(二)规范审批行为。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网上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对清单之外无法定依据实施审批、“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 重点清查整治审批行为不规范问题: 1.是否按照网上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是否存在“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2.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审批环节、流程不公开不透明、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不依法依承诺按时办结等问题;3.是否做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4.是否存在超期办理行政许可,办结件卷宗是否规范完整;5.是否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科室与窗口之间职责不清,导致企业群众在不同地点两头跑、往返跑等问题;6.是否及时高效处置“有诉即办”窗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企业纾困360”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三)规范网上办事。 规范网上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引导辅导,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不断优化完善“白话版”办事指南,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简化办事操作,辅助在线办理,提升企业群众政务服务体验。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推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重点清查整治“线上”平台不好办问题: 1.是否存在不能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的事项;2.网上办事指南是否简明易懂,是否编制公布有“白话版”办事指南,实现零基础“一听就懂、一看就会、一填就对、一次办好”;3.是否“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让企业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同步提供线下窗口服务;4.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5.是否存在申请人线下办理业务时,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6.是否存在平台之外审批问题,不使用平台审批(仅线下办理)或没有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不使用权行系统审批、不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7.自建系统是否实现了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是否实现办件推送或及时将办件信息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8.自建系统是否功能完善、系统稳定、网上办事操作简便,能否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9.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季度高频事项全流程网办排查,及时解决网办堵点;是否存在不能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10.是否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推进网上办事,减少企业群众跑趟次数。

(四)落实改革举措。 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更好服务企业群众。 重点清查整治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问题: 1.是否落实《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焦政办〔2023〕48号)文件要求及焦作市“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积极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推进“跨省通办”;3.是否主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四电”应用、在线核验、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主动减材料,推进免证可办、零材料办理(详见附件5、6);4.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服务方式是否落实到位;5.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推广政务服务“就近办”,将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理;6.是否对高频事项进行了清单式动态管理(详见附件7)。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23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明察暗访、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等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完成时限。适时邀请专家开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业务培训。

时间安排:10月17日—10月20日

(二)自查自纠。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全面开展一次规范审批服务自查自纠行动,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主动清查整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体外循环”、清单之外的“隐性审批”、变相审批等各种不规范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11月15日前,市级单位的对照自查清单、整改报告、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2、3、4)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报送整体自查整改报告(盖政府章)。

时间安排:10月20日—11月15日

(三)明察暗访。 深入一线找准存在问题,分组分批对政务服务部门和办事大厅窗口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暗访和办件抽查,通过实地体验、跟办事项、查阅卷宗、回访办事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流程全方位体验各单位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问题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投诉电话:0391-3568552)。

时间安排:贯穿始终

(四)问题整改。 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自查自纠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梳理汇总形成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各单位要于12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台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未销号的问题台账定期报送最新整改进度,直至销号。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全市通报。

时间安排:11月20日—12月20日

(五)巩固提升。 总结我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审批服务监督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安排:2024年1月31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审批服务是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真查真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迅速行动,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和问题台账整改销号,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抓好督促落实。 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要加强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进展较慢或完成效果不理想的单位提请市政府约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做好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

(三)形成长效机制。 规范审批服务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根本和长远上解决问题。要以主题教育和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边整改边总结,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规范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长效机制,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焦作实践取得更好成效。

联系人:罗华梅 李明3568552

邮 箱:jz3568552@126.com


附件:1.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名单(市级)

2.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对照自查清单

3.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模版)

4.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承诺书

5.焦作市“免证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6.焦作市“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7.2023年度高频事项办件统计表


附件1

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名单(市级)

序号

单位

政务服务事项数

序号

单位

政务服务事项数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92

25

市科技局

19

2

市公安局

279

26

市新闻出版局

18

3

市交通运输局

188

27

市林业局

16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5

28

市统计局

7

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38

29

市政府侨务办

5

6

市卫生健康委

109

30

市政府外事办

5

7

市司法局

94

31

市民宗局

4

8

市应急管理局

92

32

市档案局

4

9

市民政局

68

33

市财政局

2

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4

34

市消防救援支队

2

11

市医疗保障局

63

35

市残联

1

12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57

36

中裕燃气

4

13

市生态环境局

57

37

市水务公司

19

14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45

38

中环寰慧

5

15

市住房保障中心

44

39

焦作供电公司

28

16

市人防办

41

40

市通管办

4

17

市水利局

34

41

中国广电焦作市分公司

3

18

市发展改革委

34

42

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13

19

市城市管理局

32

43

焦作无线电中心

8

20

市商务局

28

44

市气象局

8

21

市金融工作局

26

45

市邮政管理局

3

22

市农业农村局

24

46

市国家安全局

3

23

市教育局

20

47

市烟草局

13

24

市体育局

20

合计

2308


附件2

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对照自查清单

序号

类别

重点清查整治问题

自查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或保障措施

1

“线下”

明进暗不进问题

是否存在清单之外审批问题,清单之内事项是否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

是否存在大厅之外审批问题,事项进驻大厅却不能办理,或需要企业群众到部门后方科室、部门自行设立的办理点办理

 

 

3

未进驻事项是否纳入《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4

是否存在部门后方科室办件完成后再到窗口录入现象

 

 

5

即办件是否在窗口当场办结;承诺件从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等环节是否均在大厅完成,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企业群众跑部门后方科室

 

 

6

是否授权到位,“首席事务代表”是否履职尽责,《焦作市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7

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使用是否规范

 

 

8

审批行为

不规范问题

是否按照网上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是否存在 “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

 

 

9

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审批环节、流 程不公开不透明、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不依法依承诺按时办结等问题

 

 

10

是否做到 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

 

 

11

审批行为

不规范问题

是否存在 超期办理行政许可, 办结件卷宗是否规范完整

 

 

12

是否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科室与窗口之间职责不清,导致企业群众在不同地点两头跑、往返跑等问题

 

 

13

是否及时高效处置“有诉即办”窗口、“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企业纾困 360 ”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14

“线上”

平台不好办问题

是否存在不能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的事项

 

 

15

网上办事指南是否简明易懂,是否编制公布有“白话版”办事指南,实现零基础“一听就懂、一看就会、一填就对、一次办好”

 

 

16

是否“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让企业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同步提供线下窗口服务

 

 

17

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8

是否存在申请人线下办理业务时,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19

是否存在平台之外审批问题,不使用平台审批(仅线下办理)或没有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不使用权行系统审批、不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20

自建系统是否实现了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是否实现办件推送或及时将办件信息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1

自建系统是否功能完善、系统稳定、网上办事操作简便,能否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22

“线上”

平台不好办问题

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季度高频事项全流程网办排查,及时解决网办堵点;是否存在不能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

 

 

23

是否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推进网上办事,减少企业群众跑趟次数

 

 

24

改革举措

落实不到位问题

是否落实 《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焦政办〔 2023 〕 48 号)文件要求及焦作市“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积极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集成化办理, 实现“一件事 一次办”

 

 

25

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 〕 35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 2022 〕 34 号)文件要求,推进“跨省通办”

 

 

26

是否主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四电”应用、在线核 验、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主动减材料,推进免证可办、零材料办理

 

 

27

告知承诺、容缺受 理等服务方式是否落实到位

 

 

28

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推广政务服务“就近办”,将 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理

 

 

29

是否对高频事项进行了清单式动态管理

 

 

备注:

     1. 逐项填写。自查有问题的,填写整改情况;自查无问题的,填写保障措施;

     2. 该表于 11 月 15 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及扫描件同步报送至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jz3568552@126.com ,联系电话: 3568552


附件3

焦作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

(参考模版)

根据全市规范审批服务专项行动统一安排,我单位于X月X日—X月X日对我单位审批服务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XXX单位(牵头)组成X个XX组,采取XXX等方式,对XXX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

二、工作落实情况

在规范集中进驻方面 ,(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 ,(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在规范网上办事方面 ,(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在落实改革举措方面 ,(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共查找出问题X个,已整改到位X个。具体情况:一是XXX;二是XXX;……。

三、下步举措

为杜绝以上不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我单位XXX(下步工作举措):一是XXX;二是X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承诺书


为整体优化全市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承诺:

一、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杜绝“体外循环”审批,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审批的要求,坚决抵制“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不存在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严格按照网上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存在随意增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行为,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二、便民服务。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席事务代表”等工作制度,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做到材料能减尽减,时限能压尽压,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廉洁自律。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承诺人:XX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5

焦作市“免证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所需证照名称

可减免的证照名称

减免证照获取渠道

1

 

 

 

 

2

 

 

 

 

3

 

 

 

 

4

 

 

 

 

5

 

 

 

 

备注:

    1.“ 免证可办 ” 指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某个证照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或者减免,无需办事主体提交纸质证照;

    2. 需填报的事项为申请材料中包含证照的事项(不论该证照是否能减免);

    3.“ 减免证照获取渠道 ” 的常见类型:业务审批系统内部数据、调用市电子证照库、调用 xxx 单位电子证照、调用 xxx 单位数据查询结果、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减免、告知承诺减免等;

    4. 该表于 11 月 15 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jzggptk@126.com ,联系人:朱家康,联系电话: 3569529


附件6

焦作市“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原申请材料及减免方式

目前办理渠道

1

 

1. 材料(数据共享)

2. 材料(告知承诺)

 

2

 

 

 

3

 

 

 

4

 

 

 

5

 

 

 

备注:

    1.“ 零材料 ” 指办理该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已通过多种方式减免,申请人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可实现 “ 零材料 ” 办理;

    2. 办理渠道:简述目前该事项如何办理或办理方式、渠道等;

3. 该表于 11 月 15 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至市 “ 放管服 ”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jz3568552@ 126.com ,联系电话: 3568552


附件7

2023年度高频事项办件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办件量

( 2023 年以来)

备注

1

 

 

个人 / 法人

2

 

 

 

3

 

 

 

4

 

 

 

5

 

 

 

备注:

    1. 高频事项统计标准:个人事项年办件量超过 200 件,法人事项年办件量超过 80 件;

    2. 高频事项以往年办件量为参考,同时属于法人或个人事项的,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认定为高频事项,该表仅统计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办件量,若某个事项 2023 年以来的办件量不满足统计标准,但往年平均办件量已达到标准的,纳入统计范围;

    3. 该表于 11 月 10 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及扫描件同步报送至市 “ 放管服 ”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jz3568552@126.com ,联系电话: 3568552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