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专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动社会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中具有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以及语言文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专家选取范围以法学为主,兼顾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法律相关事务10年以上,业务能力强;
(三)熟悉社情、民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热心政府立法相关工作,能够为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建议、信息及相关专业知识,并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收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六)市政府法律顾问直接聘用为政府立咨询专家库成员,不再进行推荐。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市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工作;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三)参与市政府相关立法课题的研究、评审工作;
(四)参与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参与其他立法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西配楼B408室),同时将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jzsfzb@126.com。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中要对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情况作出说明。
(二)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司法局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立法需求、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任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任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作出选聘决定并予以公布。入库专家聘期三年。
联系人:穆燕
电 话:0391-356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