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成果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吸纳省外技术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并准备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审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出具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
各申报单位于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红头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成果科(同时上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成果科联系人:汤世民 程前
联系电话:0371--25955592
市财政局科教文科联系人:曾庆利
联系电话:0371-23876033
电子邮箱:hnkfkj1@126.com
附件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开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