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机制的通知
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政府投资重点支持新型城镇化等“两新一重”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等部署,密切跟踪县城建设进展、深入分析困难问题、研究完善政策举措,现建立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具体名单
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基础、政策保障和工作进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确定的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中,选择河北省固安县、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乐清市、福建省闽侯县、山东省诸城市、河南省兰考县、湖北省阳新县、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博罗县、四川省金堂县,作为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
二、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主要工作
(一)高质量推进建设任务。在科学研判本地城镇化发展趋势特别是产业发展和人口流动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县城建设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全面梳理本地短板弱项,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研究确定阶段性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明确推进机制、资金来源、用地保障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打造县城建设排头兵。
(二)探索创新建设方式。分类谋划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的示范项目,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选址、施工许可、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设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注重引入社会资本谋划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加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长周期低成本政策性贷款等资金支持。
(三)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加强对示范项目谋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和可行模式,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保障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解剖麻雀”,持续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发现并分析薄弱环节,及时制定针对性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指导,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县城建设直接联系点遇到的困难问题,注重在省内先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