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首台(套)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首台(套)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愿申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申报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并装订成册。
二、县(区)负责审核
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企业和项目,初步审核后,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项目真实性及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中财务资料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其他资料由工信部门审核把关。
三、部门联合上报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出具推荐文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一式三份),推荐文件和附件3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邮箱。
四、申报时间
上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
电话:22581082 邮箱:kfzbgy@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23876023 邮箱:hnkfqyk@126.com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 封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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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首台(套)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