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这些壁垒要清理、这些流程要优化、这些行为严厉查处……为市场主体减负!

@市场主体,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遇到过隐性门槛限制、是否碰见过涉企乱收费、涉企服务是否还不够便捷?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要求这些壁垒要清理、这些流程要优化、这些行为严厉查处……一起来看!

破除隐性门槛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 清理 ,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具体情形, 取消或优化 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

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深入推进告知承诺等改革,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 减 环节、 减 材料、 减 时限、 减 费用。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取消 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 不得 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 着力破除 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不得 限制保证金形式, 不得 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

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全面清理 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 限制 。

规范涉企收费



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严格落实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 从严控制 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严厉查处 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 严格规范 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 清理调整 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 坚决防止 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 坚决制止 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 一律实行 清单管理。 全面公示 非电网直供电价格, 严厉整治 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 尽快实现 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 严肃查处 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坚决查处 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严禁 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回头看”。

优化涉企服务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清理规范 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坚决整治 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依法查处 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全面实施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 清理规范 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加强公正监管



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 避免 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 避免 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 坚决杜绝 “一刀切”、“运动式”执法, 严禁 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 制止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依法查处 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严厉打击 “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 严格规范 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及时查处 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 坚决遏制 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2022年底前,发布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

规范行政权力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切实发挥中国政府网网上调研平台及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作用,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 避免 “急转弯”和政策“打架”。各地区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 不得 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2022年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

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 抓紧 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 明确 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坚决纠正 “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022年底前, 落实 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 严肃问责 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 清理整治 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 严厉打击 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

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要 坚决纠正 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 严格划定 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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