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工信部近日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并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是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其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其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其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其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是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两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是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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