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平台统筹科
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根据《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汴财科〔2022〕3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市人民医院设立2023年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支持实施一批应用研究项目。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属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管理。支持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牵头)单位须是开封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规范健全,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基础和能力。
2.申报(牵头)单位须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3.项目应按照指南支持领域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详见附件1)。
4.高等院校申报项目须与开封市的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协议。
5.严禁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立项的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立项和资金支持。
6.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攻关项目,截止2023年10月30日(纸质材料受理日期)逾期未能结项或验收的,不予受理。
7.项目单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诚信状况良好。对在失信期内的相关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系列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8.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汴财科〔2022〕2号)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
3.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9日。
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开封市科技局”注册并登录,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农社)”栏目,填写《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及必要佐证材料并提交。
(二)审核推荐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30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汇总填写《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确认,行文(函)推荐上报。主管部门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
项目单位应提交下列纸质材料:1.《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项目申请书首页作为项目书封面装订。2.《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及推荐文件一式一份。汇总表、推荐文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严禁在市民之家外申报、受理。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书模板采用本通知后附最新版本。
五、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科:0371-23865226
市科技局社会农村科:0371-25962367
市科技局监督诚信科(行政审批科):0371-22922661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0371-23876033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0371-22833577
市科技局工作邮箱:kfskjjkjjd@163.com
附件:1. 2023年度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开封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