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项目平台科

各县(区)科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项〔2023〕1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汴财科〔2022〕2号)等文件精神,在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优化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改革

 (一)实行备案管理。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探索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市科技局备案管理”的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

 (二)优化结项流程。全面落实经费“包干制”,对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

 (三)强化诚信监督。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培育、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提升项目完成质量,提高项目结项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项目结项管理

  (一)单位组织结项。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附佐证材料;各单位按照结项要求分批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资助合同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和验收结果按流程逐级提交备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报告、结项验收结果等相关材料,于每半年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及《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等材料,按照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不再另行通知)。

  (三)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文件、发放结项证书,每半年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三、监督检查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抽查机制,市科技局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取消下放权限。

    四、联系电话

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电话23865226,邮箱qycxhzk@163.com。

工业科技科:负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新能源与交通等领域,电话25957056,邮箱kfkjjh@163.com。

    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负责生物技术、医药、资源环境、社会事业、现代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话25962367,邮箱kfkjjjcs212@163.com。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负责上述领域之外的科技攻关项目,电话25978383,邮箱kfkjjgxk@126.com。

 

附件:

附件1: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

附件2: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报告.doc

附件3: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doc

附件4: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或项目取消终止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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