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诚信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文化科技融合)。此次项目均为指导性立项,无财政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牵头)单位须是开封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规范健全,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基础和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2024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专项确定的项目领域,同时满足所申报专项的具体要求和本通知要求。
3.项目单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诚信状况良好。对在失信期内的相关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系列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三、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其它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5月8—9日。
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开封市科技局”注册并登录。申报工业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工业)”栏目,申报农业、社会发展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农社)”栏目;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选择“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认定”栏目;申报文化科技融合项目选择“市级文化科技融合项目认定”栏目。按照不同专项指南要求,填写《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及必要佐证材料并提交。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
(二)审核推荐
审核时间:2024年5月10—11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盖章确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填写《2024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项目主管单位公章推荐上报。项目主管单位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2024年5月13—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交《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此外,主管单位需报送《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严禁在市民之家外申报、受理。
五、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科:23865226
监督诚信科(行政审批科):22922661
工业科技科:25957056
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25962367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25955592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25978383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22833577
市科技局工作邮箱:kfskjjkjjd@163.com
附件:1. 2024年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