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做好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法制统一,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轨道,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漯政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坚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到制定政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出台政策的过程与改革工作的进程相适应,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各单位编制的年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名称、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负责起草的部门、发布机关和完成起草的时间等。
三、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06年2月15日前将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 电话:3131815)。凡不报送年度计划的,2006年市政府将不受理其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定工作。
四、计划审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计划进行汇总研究,编制出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