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意义。2005年,市政府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事项。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369件,政协提案及社情民意调查收集问题371件,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关注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研究,拟对我市2005年度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05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及市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收集问题的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严格遵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促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落实。2.坚持办理工作标准,遵循办理工作范围,履行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质量。3.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基础建设扎实,保障措施有力,办理方法创新,加强同代表、提案者联系,特色突出,效果明显。4.办理工作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备得力,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的联系网络和工作系统。5.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答复率达到100%,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沟通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答复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先进个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办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2.熟悉办理工作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办理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办理工作程序,较好地完成办理工作任务。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善于协调和处理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落实。4.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实践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办理工作落实成效显著。5.从事办理工作达到或超过两个年度。
三、评选步骤
(一)各承办单位自行申报(申报材料要附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先进个人限报1人);(二)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审考核;(三)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于2006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3132037)。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