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漯河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02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市、县人民政府2003年公布的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和平衡。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漯河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地税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税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体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准地价与平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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