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上报舞阳县县直机关 乡镇政府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舞政文〔2006〕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你县规范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起步水平为年人均3096元,起步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你县在执行统一综合压缩率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性津贴压缩率高于生活性补贴压缩率的要求,工作性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2.37,生活性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1.75。
三、规范后允许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是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三项,请你县严格按照原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
请按照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