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舞阳县规范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舞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上报舞阳县县直机关 乡镇政府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舞政文〔2006〕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你县规范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起步水平为年人均3096元,起步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你县在执行统一综合压缩率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性津贴压缩率高于生活性补贴压缩率的要求,工作性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2.37,生活性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1.75。
  三、规范后允许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是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三项,请你县严格按照原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
  请按照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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