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迎接即将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举全市之力,办好第二届中博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促进漯河社会和谐,提升漯河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同志担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见附件)。指挥部主要负责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常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何承良、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张庆闽、市建委客运办主任牛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
  (一)治理“摩的”在城区主干道路营运。(二)规范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对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治理公交车辆超速压速、不按站点上下乘客、出租车急停猛拐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三)治理酒后驾车、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机动车辆乱停、乱行、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不看交通信号灯、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对在“六路一场”行驶或候客的“摩的”进行治理,对无牌无证的,依据法律法规,严管严处;对酒后驾车、闯红灯、货车和农用车入市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公交车、出租车存在的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城区交通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充分发掘、整合道路资源,配合市城建部门,科学规划实施道路两侧临时停车泊位;严厉依法打击整治过程中煽动闹事的组织者。(二)市建委:规范城市客运车辆营运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六路一场”、“摩的”的综合执法和整治,并负责对市政府规定的“六路一场”之外的“摩的”进行整治,尤其要加强对外地“摩的”在我市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机动车道以外车辆停放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及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文明行车、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对城市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三)市交通局:规范客车营运路线,合理设置停车站点;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车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四)市残联:对从事营运的残疾人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过渡期内50台营运“摩的”在此次综合整治期间停运。(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三轮车和从事三轮车拼装、改装、加棚的单位和门店依法进行查处。(六)无线电管理处:规范出租车司机使用车载台时文明用语,不得随意招聚车辆堵塞交通。(七)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对综合整治期间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八)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九)市新闻单位:配合各执法单位,做好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市新闻媒体要做好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在城区巡回宣传,在主要交通路口的护栏上悬挂宣传条幅。(二)实行综合执法。市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下设3个综合执法分队。第一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全忠同志担任,第三执勤大队长卜志国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支队5人,郾城分局2人),2台车辆;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1台车辆;市交通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郾城区政府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北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第二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建委客运办主任牛建军同志任队长,市客运办副书记冯冰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2台车辆;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5人,源汇公安分局2人),2台车辆;市交通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源汇区政府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第三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交通局运管处长张庆闽同志担任,运管处副处长郎耀武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交通局抽调5名人员,2台车辆;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5人,召陵公安分局2人),2台车辆;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召陵区、高新区各抽调3名人员各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东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三)搞好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文明办将对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明察暗访,督查情况每周讲评一次。(四)密切配合协作。各成员单位间在综合整治活动中,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棚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指挥部成员
  附 件
  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 刘风山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宋孟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兴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常玉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怀洋 市建委副主任
                汪继顺 市交通局副书记
                李金淮 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会峰 市纠风办副主任
                王殿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志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保禄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郭春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碧涛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翟建鹏 郾城区副区长
                赵 明 源汇区副区长
                效剑峰 召陵区副区长
                彭朝阳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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