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发我市丰富的方志资源,充分发挥方志的地情信息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用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地方史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挖掘我市方志资源宝库,努力为实现漯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加快经济隆起、建设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前5年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全市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必须贯彻“修以致用、修用并举”的工作方针,摈弃重修轻用、重存史轻服务和“一本书主义”的片面认识,把服务现实作为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干事创业的工作责任感,推进新时期、新阶段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用志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读者市场,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地方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使史志工作成为与现实紧密相连、长期性、全方位的事业,实现志、鉴、馆、用四业全面协调发展。
  四、基本途径
  (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倡导社会用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地方志书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志书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把地方志变成各级干部的案头卷、普通百姓的家藏书,让社会各界对志书的服务功能有普遍了解和充分认识,产生读的兴趣和用的需求。要加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与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的交流,加强与兄弟地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横向沟通,组织多种形式的读志用志活动,形成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搞好用志基础建设
  一是要制定完善收集、整理和保存制度,统一管理、妥善保存各类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以及地方志文稿。二是要及时收集整理各级各类地情资料,逐步建立以原始性地情资料为基础,各类方志衍生品为补充的市、县区二级地情资料信息系统。三是重视方志馆(室)建设。市史志档案局要力争实现建馆目标,各县区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利用现有条件,筹建方志室,实现对社会公众开放。四是逐步推进数据化、网络化建设。市史志档案局要筹建和开通地情信息网站,有条件的县区也要积极筹建网站;市直各单位也应逐步将史志资料及成果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建立网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本部门的小型资料信息库。
  五、拓展公共服务领域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方志馆(室)地情文献的收藏、编研中心作用。地方史志工作部门要以市、县区方志馆(室)为依托,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地方史志信息服务,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二是充分利用各级地情资料数据库,组织实施地情信息上网工程,使之成为各级政府政务信息网的重要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准确、快捷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史志成果和积累的地情资料,编印出版各类地情丛书、专题资料、行业志、专业志、专题志以及剧本、画册、电子音像制品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使其成为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编印出版各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志为主要内容的地方史书和乡土教材,使其成为对基层群众进行爱祖国、爱家乡教育的主阵地和通达社情民意的主渠道。
  六、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市、县区二级地方史志工作部门要将修志、用志作为两大日常性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统筹兼顾、统一部署,一并考核、共同总结。今后评价各县区地方史志工作部门的工作,不仅看修志工作、修志成果,也要看用志工作、用志效果。
  (二)丰富信息交流渠道
  市史志档案局每年要对全市用志情况作一次普查性摸底,逐项统计各县区用志成果,全面掌握我市用志的现状。各县区史志档案局要及时交流用志信息,及时总结推广本地读志用志活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三)加强用志工作研究
  市史志档案局要将确保和提高志书质量作为首要任务,使志书更好地贴近群众、贴近社会,将静态资料转变为动态信息,把潜在价值转化为使用价值,努力扩大史志编修成果的发行量和社会覆盖面。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研究,全面深入地开展对读者、市场和社会需要的调查,提高志书的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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