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充分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漯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充分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漯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如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各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形势,各金融机构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经济与金融的协调互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解决当前经济与金融发展的不和谐因素,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稳健发展。
一、持续增加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优势产业和民营暨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漯河大发展,关键在工业。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更加关心、支持工业发展,持续增加对工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努力推动我市做大做强食品工业,快速发展造纸工业,着力培育盐化工业,加快建设最具竞争力的中国食品名城、中西部地区重要的造纸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盐化工基地。
(一)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对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国债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给予资金倾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列入“重点工业超千亿计划”的重点工业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重点给予信贷支持。要认真落实银企对接洽谈会签订的合同,力争项目资金早落实、早到位、早生效。对贷款需求量大的好项目,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直接资金支持,或实行银团贷款,集中资金,分散贷款风险。
(二)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民营暨中小企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民营暨中小企业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发展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民营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不断拓宽民营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民营暨中小企业通过产权、股权转让进行融资;鼓励信誉佳、前景好、有固定上游客户的中小企业利用商业承兑票据进行融资,对民营暨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承兑汇票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为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种类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金融机构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大胆进行金融制度及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功能。
(三)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导向作用,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担保贷款、税款返还担保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创新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科技部门的支持,对企业创新项目做出正确的效益和风险评估。二、增加对“三农”的支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市场需要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业深度开发,提高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水平。积极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高效农业。深入推进“双汇产业化工程”和“百区千场万户计划”,通过加大对双汇集团等龙头企业的有效资金投入,促进规模养殖业加快发展。
(二)积极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要对农户从事粮油生产和多种经营、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等提供信贷服务。积极支持机械服务专业户、农民运输专业户购买农业机械、交通运输工具。要积极配合财政资金的投入,支持我市“六项工程”建设(公路建设村村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百村万户沼气示范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村通宽带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研究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创新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品种,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重点转移到扩大业务量和改善服务质量上来,努力增加业务交易量和交易金额,不断提高交易成功率。
(三)改进信贷支农手段,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007年,全市要力争新增小额支农贷款3亿元以上。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经济主体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状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进一步完善农户贷款的利率定价机制,对农业生产急需的信贷需求,可适度下浮贷款利率。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集中充裕的资金支持“三农”。农村信用社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广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对信用农户及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了充实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人民银行应尽可能地争取上级行的支农再贷款投入。
三、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与使用外汇,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实施便利化。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扩大对外出口,对于重点进出口企业要坚持调查研究,要采取现场办公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积极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外汇指定银行要做到货到付汇,加强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工作的催核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先支持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用汇,要加大境内投资者进出口核销改革力度,建立进出口收付汇非现场核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购汇政策,方便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合理合规的用汇需求。进一步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增强企业运用外汇资金的自主性。认真做好直接外债管理工作,方便辖区内企业借用外债。鼓励银行提供多种产品创新和外汇服务。
四、规范发展消费贷款,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贷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消费贷款的投放,力争全年新增消费贷款达到2亿元,增长30%。重点支持住房、汽车和再就业等贷款需求。尤其是在发展住房信贷业务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积极支持我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支持农村居民扩大消费。积极发展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和助学贷款、中小农机具贷款等品种。积极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增加消费贷款种类,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利用信贷进行消费。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拓展担保渠道,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倍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规定,进一步扩大贷款支持对象范围。结合信用社区创建,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不断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进一步发挥其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2007年要实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0万元,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五、稳健发展保险市场和证券,拓宽投融资渠道
(一)保险机构要拓宽发展领域,优化发展结构,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区域发展结构、市场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要规范经营,合理开发保险资源,加强自身资本积累,促进保险业务又好又快地发展。要重点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二)证券机构要从积极探索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全市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当好企业与上级证券机构的桥梁与纽带,及时为我市上市公司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搞好资本运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上市企业的融资规模。
六、改善环境,为支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一)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不良资产冲销机制,扩大资本充足比例,调整股权结构,增强约束机制的作用。人民银行要研究建立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的预警、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整体金融风险和地区性金融风险的分析评估,加强事前防范,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扩大和蔓延,规范市场退出机制,防止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扩张和风险蔓延;制定和建立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制和市场退出问责制,制定具体的危机救助方案和标准;抓紧研究制定金融业和有关非金融业的反洗钱工作措施,加快建立证券业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机制、监测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加快金融电子化进程,整合信息资源,制定金融信息化总体规划。
(二)加快改善金融环境。各政法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新闻宣传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分工协作,切实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银政、银企关系,保护债权人利益,严惩欺诈和恶意违约行为。加强征信及信用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和个人征信系统,推动省内各家金融机构加入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实现联网运行,加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征信业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社会基础信用体系,鼓励发展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构建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信用担保、会计事务、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等中介机构发展。加强银行与投资公司的联动,充分发挥投资公司的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支付体系建设,完善支付体系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做好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反洗钱数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的推广运用工作。做好农民工银行卡推广工作及我市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建设工作,争取今年将市区泰山路、交通路、中汇广场、新天地步行街建成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