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
为加大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对重大项目的督促、推进和服务工作的机制,提高重大项目的运行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政府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市长主持,列入市长碰头会议题。
二、主要内容
1.听取中长期建设项目规划汇报;2.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项目报批及各项手续办理问题;3.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会议的准备及落实
(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或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议申请,报经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召开。
(二)有关县区、部门、项目单位参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或项目单位负责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汇报要简明扼要,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三)协调会议通过的决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立项督办,有关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要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收集协调事项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反馈,并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三份)。
(四)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做好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