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管理局:
现将涉及你局的省政府、市政府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五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需你局办理的工作任务予以明确,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落实情况请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
一、省政府2007年重点工作涉及任务
1.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力争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支持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原城市群各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旧城改造、城中村治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鼓励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2007年重点工作涉及任务
5.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三农”、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职能,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分期解决的统筹安排,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所有建议、提案必须在200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办结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
7.加快沿河开发建设,完成修建性详规编制任务,建成澧河沿岸107国道至嵩山桥一期工程,启动部分堤段开发建设工程,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规划管理局、市建委、市林业园艺局、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
8.加快推进新区建设。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着重抓好城中村的绿化、净化和有序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资源局、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搞好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促进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临颍县政府、舞阳县政府
10.扎实开展“抓试点、促致富、办实事”活动,认真搞好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11个试点乡镇、104个试点村的规划编制任务,把三分之一以上的试点村建成经济实力较强,人均纯收入超4500元,启用沼气普及率较高,农村超市、“温暖小区”、文化大院和村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的综合性示范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承担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11.关于建设天然沙滩游泳场的建议(市人大代表15号建议)。
12.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的建议(市人大代表25号建议)。
13.关于城中村改造方案尽快完善落实的建议(市人大代表26号建议)。
1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规划先行(市人大代表28号建议)。
15.关于在旧城改造、新建小区中规划建设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议(市人大代表65号建议)。
16.关于城市建设中的一些建议(市人大代表67号建议)。
17.关于建设公益性河滨游泳场的建议(市人大代表75号建议)。
18.关于加快建设垃圾处理项目改善生态环境的建议(市人大代表76号建议)。
19.关于加强社会各项规划协调的建议(市人大代表77号建议)。
20.加快“城中村”改造,营造我市生态宜居区(市人大代表80号建议),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21.关于燕山路北延至黄河路的建议(市人大代表82号建议),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22.燕山路由人民路向北延至黄河路、淞江路(市人大代表84号建议),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23.关于加大沙澧河沿岸市区段开发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的建议(市人大代表89号建议),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24.在旧城改造、新建小区时规划建设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议(市人大代表96号建议)。
25.采取得力措施,搞好沙澧河及城中村旧房拆迁改造(市政协15号提案),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26.沙澧双河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市政协16号提案)。
27.关于沿河开发建设中宗教活动场所拆迁问题的建议(市政协31号提案)。
28.加快城市村庄改造,促进和谐漯河发展(市政协72号提案)。
29.农村民房建设需正确引导和规范(市政协79号提案)。
30.关于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市政协101号提案)。
31.关于提升城市形象品位,高标准规范规划户外广告位和搞好城区亮化工程的建议(市政协163号提案)。
32.城市建设“规划再科学点、缺憾再减少点”(市政协169号提案)。
33.建议我市公安交警进一步规划好城区汽车停泊位(市政协197号提案)。
34.关于将太阳能管道列入规划当中的建议(市政协276号提案)。
35.建议修建五一路沙河大桥(市政协282号提案),市规划管理局主办,市建委协办。
36.关于在市区县城所在地及沿河开发中规划并建设阅报栏的提案(市政协309号提案)。
37.沙澧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要体现人性化特点(市政协314号提案)。
38.在沿河开发建设中展示漯河人文历史的建议(市政协315号提案)。
39.城市规划应该提前于城市建设至少应该同步(市政协316号提案)。
40.加大社区公共场所和新开发住宅小区的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市政协318号提案)。
41.沙澧河交汇处建设具有历史性建筑物(市政协324号提案)。
42.加强城郊村城中村建设控制避免形成新的拆迁村(市政协334号提案)。
43.关于旧城改造后,新建小区应规划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市政协335号提案)。
44.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市政协337号提案)。
45.发展休闲产业,建设活力两河(市政协358号提案)。
46.关于加快漯河市区乡村改造高楼建筑突出亮点的提案(市政协360号提案)。
47.老城区和新建区应按城建规划设计公厕(市政协361号提案)。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