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日


  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基层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漯河”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推动《决定》和《意见》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局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和《意见》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教育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贯彻《决定》和《意见》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二)强化督导检查,完善报告制度。坚持年度工作安排制度,督促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落实日常依法行政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底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三)认真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年度考核标准和细则,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公正执法和加强监督、是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等作为考核内容,一并纳入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四)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决定》和《意见》的要求,制定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常务会议学法的范围、内容、形式,市、县区政府年内至少安排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2次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消减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切实抓好“两转两提”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发布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
  三、为我市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政府立法上实现新进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大局筛选立法项目,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快速发展方面的项目;符合以人为本要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方面的项目;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监督,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二)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继续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并强化听取效果。(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的程序、审核重点等。(四)作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汇编工作。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汇编,向社会发放。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上实现新进展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制定发布《市政府重大行政民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民事行为,都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出决策。
  五、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对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和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遵照执行。制定对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正确适用。(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及时上报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督促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报送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定期通报情况,力争在报备率、报备质量和报备效果上有新突破。(三)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合并或者调整后各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进行规范,清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信息公示。(四)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指导。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听取公众意见制度。(五)建立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投诉专栏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
  六、注重发挥“定分止争”作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上争取新成绩
  (一)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完善复议窗口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平台,设立行政复议信箱,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申请渠道。(二)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解决行政纠纷。把依法受理案件率、法定期限办结率、案件审结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工作效率。积极进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审理制度,完善和推广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积极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政府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七、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服务行政决策上取得新成果
  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做到随交随办;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同时,法制机构要做好与所聘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咨询作用。
  八、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在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实现新进步
  (一)畅通渠道,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看河南”、“执法面对面”、“政府法制信息月”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综合性、宏观性、深层次法制信息的采编和报送力度。将政府法制信息与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信息宣传季通报,加强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加强各部门之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和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业培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和法律素养,努力使政府法制机构做到年度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总结、有制度,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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