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文〔2009〕192号),设立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市政府金融联络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编发《市政府公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归档和市政府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管理、电报收发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驻漯金融监管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并做好配合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五)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市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活动;承办与市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二)公文科。负责公文审修、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请示报告;编发《市政府公报》。
(三)秘书科。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和综合材料;起草领导署名文章和有关新闻稿件。
(四)综合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门会议及市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机要科。负责上级和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内部刊物的收发传送;负责机要、保密、印鉴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管理、电报收发工作。
(六)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工作。
(七)行管科。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办理机关出国人员的政审手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一科。负责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市长日常公文运转、文字材料起草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科。负责常务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常务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一)三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二)四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三)五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四)六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五)七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六)研究室。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发《今日关注》。
(十七)漯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全市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及问题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法规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规格均为正科级。
(十八)漯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漯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联系驻漯金融监管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漯河,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6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3名(不含兼职的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7名。单列行政编制7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