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确保整顿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格医疗市场准入,使乱办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医药广告和非法行医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医疗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清理和整顿现有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严格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政〔2010〕48号)要求,依法对本区审批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理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各类医疗机构。
  (二)规范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冠名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大冠小,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名称,不得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名称,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卫生行政部门对超越权限、违规擅自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立即予以纠正,重新注册上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名称一致,彻底纠正医疗机构随意更换名称,乱挂牌子现象。
  (三)整顿医疗、药品广告。遏制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者在新闻媒体和户外以各种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行为;坚决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坑害群众的不法行为。
  (四)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诊所、药店坐堂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等。
  (五)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非法义诊和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8月)为清理自查阶段。各区要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澄清底数,全面清理;切实纠正医疗机构随意更换名称、乱挂牌子行为;工商、药监、新闻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对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进行清理,停止发布一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各区自查清理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0年9--10月)为专项整治阶段。各区、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法审批执业许可,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为总结阶段。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结束后,各区、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建立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也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和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现有医疗机构的清理审核,依法严格医疗机构准入。依法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药品广告的清理以及违法广告的查处,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试用”为名现场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药品广告,配合卫生部门查处药店坐堂行医。
  新闻部门负责医疗、药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工作,杜绝未经审批和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变相广告等违法广告的发布。负责发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公告,通报专项整治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公安机关负责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医托和医疗诈骗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监察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加强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专项整治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法审批医疗机构和医疗、药品广告,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者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整治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杜绝违法医疗广告、药品广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附件: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附件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孙运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郭树恒 市卫生局局长
      张玉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玉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刁守印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振黎 市广电局副局长
      谢金刚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明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戴建波 市药监局副局长
      黄进良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喜梅 漯河日报社副社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赵明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1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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