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目前,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按照要求正在积极推进,已进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阶段。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贯彻执行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为切实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普查指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
2.热心普查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当地情况;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普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遵章守纪、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熟悉本普查区及普查小区情况;
4.身体健康,能胜任人口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
二、选调途径
普查指导员原则上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调,确属工作需要的,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普查员主要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
“两员”选聘可以考虑以下几类人员及选聘方法:
1.优先使用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选调的城镇住户调查访问员;
2.村(居)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社区活动积极分子;
3.物业管理单位中素质较高的物管、保安等人员;
4.退休、且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原村(居)委会管理人员;
5.企业下岗职工中愿意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并符合条件的人员;
6.向社会招聘的普查志愿者;
7.有组织地选聘本地大、中专师生和中、小学老师;
8.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
三、选调程序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的工作程序是:由各村(居)委会根据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所分配的名额推荐人选,于8月底前报至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经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初选后报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两员”的培训由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分层分类的方式进行,被选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考核合格后,凭统一制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证”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证”上岗。
四、选调数量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80户左右)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初步计算,全市大约需要选调“两员”1.5万人。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合辖区普查办公室配备普查人员,开展本单位的普查工作。普查员的选调数量先由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各村(居)委会所辖区域人口数量确定,报所在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同意后,从所辖区域内选调。
五、福利待遇
被选调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普查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确实抽不出人员的,由被抽调单位与办事处协商招聘人员,费用由被抽调单位支付。
六、有关要求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抽调人员,影响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