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先进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奖补的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先进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奖补的决定(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漯政〔2011〕66号 2011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实干拼搏,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新型农村社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县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临颍县杜曲镇新型中心社区、临颍县城关镇幸福社区、临颍县王岗镇韩场社区、舞阳县孟寨镇沙澧花园社区、源汇区大刘镇中心社区、源汇区干河陈乡蓝湖社区、郾城区商桥镇和谐社区、召陵区青年村乡中心社区、经济开发区东方红社区等9个新型农村社区实施以奖代补,分别奖补资金100万元。 希望受到奖补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新争先,狠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努力开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两个率先”、促进漯河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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