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为完成201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促进我市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漯政纪〔2007〕6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明确各区及相关委托征收单位2012年总征收目标任务为1118.55万元,上交市财政目标为335.4万元(各征收单位征收任务详见附件)。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征收宣传,提高单位、居民自觉缴费意识,创造良好收费环境,提高征收率。市政府将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完不成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的单位,除年终扣减其相应经费外,还将按照市政府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任务分配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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