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参加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谋划“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漯河分行等15个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二、授予源汇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沙澧河建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漯河供电公司、农业发展银行漯河市分行、市商业银行等21个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振奋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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