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能源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年度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河南省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2】863号)文件要求,我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对全市燃煤工业锅炉及变压器、夏季室内空调温度及照明节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以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
此次节能监察普查行动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监察重点用能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工业锅炉和配电变压器及各类用能终端情况;第二阶段监察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建筑设施依法用能、节约用电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建筑电耗、照明场所光照度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照明、用电系统是否采用节能型灯具和节电型控制装置等;第三阶段排查中小型高耗能企业、摸排其耗能具体情况;对于在监察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监察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指导企业、机关、单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