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更好地体现土地价值,充分利用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发挥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的导向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等有关要求,决定成立漯河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
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市体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分管副局长
市地税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税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漯河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