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漯河市城乡绿化一体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14日
漯河市城乡绿化一体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名城,建设美丽漯河,市政府决定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名城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原经济区城乡绿化一体化示范市”为载体,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建设,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社会联动、全民造绿的工作方针,按照“廊道绿化出形象,农田林网树样板,新型社区造亮点”和“园林出文化、森林出特色、规划出精品、管理出形象”的工作指导思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用3年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绿化建设水平,促进城乡绿化同步发展,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形成林茂花艳、森林环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景观,建设美丽漯河。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城乡绿化建设的基础上,以实现“绿满漯河”为总目标,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城乡绿化景观,实现“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到2015年底,新增城市绿地2000公顷,全市林木覆盖率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26.7%,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提高1.83个百分点、达到35.5%,绿化覆盖率提高0.48个百分点、达到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0.04平方米、达到12.6平方米。临颍、舞阳两个县城创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1.生态廊道提升工程。按照“大绿量、高密度,乔灌花、四季青,既造林、又造景”的要求,对市域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沿线两侧建设10-30米以上宽度的“廊道绿化墙”;境内所有河渠两侧宜林地种植10排以上水源涵养林,建设“河道森林带”。到2015年,重点完成京珠高速、南洛高速,107国道,漯舞路(S330)、许泌路(S220)、S241、漯周路(S238)、逍襄路(S329)等8条重要廊道绿化提升建设,绿化长度486.6公里。
2.农田林网提升工程。依托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为粮食稳产高产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形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林茂、粮丰”的平原绿化格局。到2015年,重点完成3个十万亩方、19个万亩方、228个千亩方、2500个百亩方的农田林网建设,新建林网5.808万亩。
3.新型农村社区绿化工程。以社区周边防护片林、生态防护林带、社区道路、中心绿地建设为重点,采取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景观绿化树种与乡土树种相结合,用材林与经济林相结合,乔、灌、草、藤相结合进行绿化种植,达到“社区绿化园林化”的要求。社区绿地率不低于40%。到2015年,完成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绿化建设任务。
(二)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1.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在巩固、提高沙澧河一期滨水景观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沙澧河二期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形成独具滨河特色的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显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生态宜居名城建设。
2.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对高速入市口及中山路、金山路、泰山路、黄山路、天山路、嵩山路(含支一路、支二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淞江路、黄河路、淮河路、长江路、人民路、大学路、湘江路等15条城市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景观进行提升,突出文化内涵,增加园林小品。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流向需求,对道路路口绿化带进行改造。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制定城市重点道路的绿化景观整体提升方案,市、区(管委会)按管理权限,分段完成提升任务。
3.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一是以义务植树和规模造林相结合的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管委会)负责对新东环(龙江路-人民东路)、龙江路(新东环-107国道)、南环路(新东环-107国道)以及京珠高速、南洛高速、高铁市区段的所属范围的城市环城绿带进行完善提升,逐步形成30-100米宽的城市风景林带和防护林带相结合的高品位环城绿带,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二是与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对接,加快建设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沙河河流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三是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合理布局、科学保护、适度开发,建设郝家台遗址森林公园,打造城市氧吧,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提高。
4.城市绿化细胞工程
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活动,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制定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标准,并组织考评验收。各区(管委会)负责所属建成区范围内的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活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活动。经考评验收达标的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可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对获得“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称号的,市政府给予命名并进行表彰奖励。2015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总数达60个。各区(管委会)所属建成区范围内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2013年达到60%,2014年达到100%。
背街小巷绿化。各区(管委会)负责对所属建成区范围内背街小巷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改造,通过栽植行道树、建设小绿地、见缝插绿、立体增绿、生态增绿等形式,全面增加绿量,有效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背街小巷绿化技术指导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达到“5平方米以上的空地植绿,10平方米以上的空地植树”,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室外绿色休闲空间,基本做到“推窗见绿,开门入景”,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全部绿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实现绿化全覆盖。
街头转角绿化。市、区(管委会)园林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街头转角及道路节点位置,建设面积50平方米以上,辐射半径500米左右、不同风格、能够满足市民休憩功能的精品小绿地、小游园。2013-2015年,每年建设精品小绿地、小游园10个。
立体绿化。各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活动及背街小巷绿化中,注重加大立体绿化量,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全市立体绿化技术指导工作。对建成区范围内的桥体、涵洞、引桥以及重点道路沿街形象较差的建筑立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立体绿化,扩展空间绿量。
游园、广场提升。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对现有游园、绿地广场结合实际进行提升改造,适当增设一批融艺术性、观赏性、文化性于一体的园林小品,配置供市民休息的亭、廊、桌、凳,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休憩空间。2013-2015年,每年提升改造10个游园、绿地广场。
(三)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1.加强对市区园林绿化的统一监管。市林业和园林局要加强对各县区(管委会)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县区(管委会)的绿化规划和年度绿化工程计划需报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林业和园林局制定《漯河市城市园林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漯河市城市园林精细化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各县区(管委会)的园林绿化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县区、管委会,市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提高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严格按标准开展卫生保洁、修剪、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等环节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建成区所有道路、游园全部达到省一级养护标准。市、区(管委会)按照管理范围开展“补植补造集中行动”,彻底消除缺株断垄现象。开展城市绿化资源大普查,完善绿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漯河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园林进基层活动”,市、区(管委会)园林管理单位负责为所辖范围内单位庭院、居住小区提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2013年建成区实现园林技术服务全覆盖。
3.提高林业园林管养和园林执法装备水平。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业园林管养和园林执法装备水平,配备高空作业车、枝条、叶片粉碎机、浇水车、清运垃圾小车、垃圾箱、执法车辆、车载广播、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4.强化绿化指标监管。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绿线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不得改作它用。新建项目上规划联席会评审时必须有详细的绿化设计方案,否则不予研究。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林园局等部门要对新建项目的绿化实行规划、建设、验收同步,加强新建项目“三绿”指标落实情况监管。加大园林执法力度,将绿化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侵绿、毁绿行为。
(四)提升绿化保障体系建设水平
1.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民生工程和城市发展需要,按照国内外一流标准高水平开展《漯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确保修编后的《漯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更加富于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加强城乡绿化资源保护。加强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园林监察等林业园林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和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体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侵绿毁绿等违法行为严罚重管。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研究工作,组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防治队伍。做好“三夏三秋”护林防火工作。制定城乡绿化资源保护抢险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极端气候对生态廊道、农田林网、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公园广场及人员、财产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3.提高城乡绿化科技支撑能力。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园林进基层活动,为农户、单位、居住小区提供林业园林技术咨询服务。加大林业园林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林业园林科技项目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到2015年,苗木花卉产业生产总规模达到4.3万亩。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3.1万亩。在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北舞渡镇、太尉镇,召陵区青年村乡建设三大木材加工业产业集群区。培育林果加工、林下魔芋、林下菌菇、种苗花卉种植产业集群。建设晚秋黄梨、石榴、苹果、桃、猕猴桃、葡萄六大林果种植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拓“不砍树、能致富”新路子。到2015年,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到16万亩。建设集苗木花卉培育基地、苗木花卉驯化基地和苗木花卉批发交易市场于一体的豫中南地区苗木花卉集散中心。
4.深化林业园林改革。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做好林业产权管理中心建设,通过基层组织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市场带动等途径,引导、支持农民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园林管理体制市场化运营模式,逐步实行管养分离。选取部分游园、绿地广场、道路试行市场化养护管理。
5.加快生态文化建设。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艺术院馆、学校、企业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义务植树基地。继续举办桃花节、采摘节及果品鉴评会。加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复壮,健全保护设施。全市建成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每个县区建成1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明示范村(企业),每个县区、乡镇每年各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漯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并在辖区和部门内进行全面动员,将城乡绿化提升行动贯穿到近几年的重点工作中,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出台奖补办法。修订完善并颁布实施《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奖励办法》,调整林业生态建设奖补对象类型、额度,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市发改、财政、林业、农业、水利、土地、农开、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申请林业生态建设支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城乡绿化建设投入,拓展林业园林投融资渠道,吸引民营资本、金融组织贷款投入绿化建设。
(三)做好督促检查。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的要求,建立完善目标考评机制,将城乡绿化提升行动成效,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办、市绿化办等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强力推进提升行动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