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23日            

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管理水平,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加快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网点完善、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经营有序、方便群众”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区结合、分工协作”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场建设规划,加强新型农贸市场开发建设,推进老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范市场日常管理,提高市场整体管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整治到位,两年改造到位,三年升级到位”的总体要求,市场整治行动的具体目标是:2013年完成全市市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对现有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农贸市场达标率≥50%;筹建2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10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对早夜市进行标准化改造;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建1处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农贸市场;新建1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2014年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其余农贸市场完成改造提升,农贸市场达标率≥70%。2015年市场整治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通过验收。

三、整治内容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内容,重点做好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一)编制市场建设总体规划

按照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方便市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围绕加快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目标,2013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全市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全市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市场网点合理布局和市场建设用地。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二)加大市场开发建设力度

1.开发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和规划布局要求,开发建设以大进大出、集散型经营方式为主,集货物交易、质量检测、贮存冷藏、加工包装、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把漯河打造成为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新的批发市场建成后,整合现有农产品批发商户资源,全部取缔市区沿街占道蔬菜、果品等批发行为。2013年启动源汇区空塚郭和召陵区两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2014年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源汇区政府、召陵区政府

2.完善中小型农贸市场网点。按照市场建设规划,结合新区开发、“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城市综合体项目推进情况,同步配套建设一批中小型标准化、全封闭的农贸市场或净菜超市,消除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现象。2013年各区规划新建1处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全封闭农贸市场,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同时,根据人口聚集和群众需要,规划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直销市场或便利店。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蔬菜办,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3.加强再生资源市场建设。按照“以回收网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发展要求,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2013年郾城区建成1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整合沿街收购、存放废旧物品的商户入场经营。各区要加强辖区内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按照规划设置回收站亭和分拣中心,取缔沿街收购、存放废旧物品行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物资总公司,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三)完成老旧市场升级改造

    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对现有农贸市场开展全面整治和规范管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城市综合体项目推进情况,采取政府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方式,对市区现有老旧农贸市场同步进行“退路进场”或“超市化”改造。2013年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实施安居农贸市场、育才路农贸市场、受降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源汇区实施丁湾农贸市场、柳江路农贸市场、峨嵋山路农贸市场、南关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取缔文化路南段等马路市场;郾城区实施华山路农贸市场、海河路农贸市场、辽河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范辽河路东段等马路市场;召陵区结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取缔解放路南段、纺织路、漓江路、万祥街等马路市场。2014年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实施果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各区完成其余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新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人民路城市综合体项目同步推进。同时,采取招商引资方式,稳步推进中华市场、光明路市场等老旧工业品市场的升级改造。其中,中华市场升级改造纳入“漯河世纪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整体推进,力争2013年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

通过制定完善农贸市场管理标准、推行净菜上市、规范畜禽屠宰行为等手段,大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使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全面达标。

1.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制定出台市区农贸市场“净菜上市”管理办法,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教育引导、综合执法等手段,在市区农贸市场逐步推行净菜上市,提高市场卫生管理标准。对新建市场和改造升级的市场全部推行净菜上市;对暂时不具备净菜上市条件的农贸市场,严格落实垃圾入桶和垃圾袋装化制度。2013年选取2个农贸市场进行试点,2014年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蔬菜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规范畜禽屠宰行为。

(1)加强市场活禽屠宰管理。在农贸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屠宰区域,采取政府扶持的办法,组织现有商户按照“两室一厅”(即活禽存放室、屠宰室和销售展示厅)标准改造经营场地,完善污水、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产生的羽毛等垃圾入袋入篓,保持活禽区整洁卫生。2013年底前市场内全面禁止室外屠宰活禽。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取缔沿街屠宰畜禽行为。沿街饮食门店要归店经营,禁止出店摆摊经营,取缔沿街烧烤摊点,禁止沿街屠宰畜禽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内划行归市,合理划分经营区域,商品摆放整齐美观,依法清理出店经营、摊外经营、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和拥堵市场口等现象。在市场外规划停车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依法治理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的菜贩、商贩和饮食摊点,引导整合商户进场经营。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早夜市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漯河市规范夜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2﹞112号)要求,郾城区规划的3个夜市、源汇区规划的5个夜市、召陵区规划的3个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2个夜市要按照“一禁止、两规范、八统一” 夜市管理标准,全部实行规范化管理,规划以外不准产生新的夜市摊点。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停车场地,消除“脏乱差”现象。高标准布局早市网点,加强经营设施、经营秩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市场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24日-2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级市场整治组织机构,全面部署市场整治工作。要研究制定市场整治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场整治行动内容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2月16日-2014年12月底)。各区、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和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狠抓落实,抓紧推进市场建设、改造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项目进行巩固提高,未达标项目进行整改,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场集中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12月底)。市场整治行动指挥部对照工作任务和整治标准,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考评,督促整改提高。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硬件设施,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提升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场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市场整治工作整体方案,组织编制全市市场建设规划,制定市区市场规划设置和管理标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确保市场整治行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各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推进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市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个市场要成立由工商部门牵头,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城建、药监、畜牧等部门参加的综合管理办公室,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同时,保证办公场地和经费。

(三)加强政策支持。老旧市场升级改造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与社会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一定资金支持老旧市场升级改造。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资金和用地问题。各区政府及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也要预算列支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发建设和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市场开发建设和升级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蔬菜办等各有关部门,要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全力支持我市农贸市场开发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从2013年起,市市场整治行动指挥部每年要下达工作台账,制定督导奖惩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和讲评制度,定期通报和讲评各单位和每个市场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管理好的市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市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1、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工作台账 

 

 附件1 

漯河市市场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市工商局局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  指 挥 长: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

     市建委分管副主任

     源汇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郾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召陵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副主任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

     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蔬菜办分管副主任

     市药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质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供销社分管副主任

     市物资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漯河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西城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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