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漯河市201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全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深化财政审计,关注国有资本收益,加大民生资金审计,重点开展行业审计,强化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继续关注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会议活动等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由市审计局审计,其他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和部门对本单位的“四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送市审计局,统一汇总后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早日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2月25日

漯河市201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3年,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全市审计工作突出抓好财政审计、重点行业审计、民生资金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财政审计

(一)财税部门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使用绩效为目标,主要检查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市本级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收支结构的合理性。重点关注年初预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预算超收收入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及各项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完善情况。

审计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完成时间:2013年1月至6月。

(二)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合法、合规和绩效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四项”经费支出情况,以及预算资金的收缴、分配、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审计单位:市国资委、市农科院、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环卫处、市发投公司、市城建投公司、市经投公司、市水投公司。

完成时间:2013年2月至6月。

(三)县区财政决算审计。以促进财政部门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提高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为目标,重点审计县区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执行财政经济政策情况,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揭露虚增、虚减财政收支,挤占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扩大财政资金开支范围等问题,突出对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调查,揭示资金使用绩效。

审计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3年9月至10月。

二、重点行业审计

(四)环保部门2011-201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以环境保护部门2011-2012年度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为基础,客观评价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为目标,重点审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及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数据的真实性。

审计单位:市(县区)环保局、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3年3月至5月。

(五)农信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以“揭示风险、维护安全、推动创新、促进发展”为目标,重点审查部分农信社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情况和效果;揭露和查处内外勾结、骗取贷款以及涉嫌挪用侵吞农信社资金等重大违法问题;审查信贷业务、存款业务、银行票据业务的合规性;审查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关注经营风险隐患。

审计单位:省农信联社漯河市办公室、舞阳县农信社、源汇区农信社、郾城区农信社。

完成时间:2013年3月至10月。

(六)全市盐业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以关注国有资产经营质量,揭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市盐业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审计2012年度漯河市盐业公司及各县区盐业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核实企业财务状况,关注食盐专营政策执行、企业资产质量、项目建设、物资采购、食盐调拨、资产处置、出借资金、对外担保、流通环节加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单位:市(县区)盐业公司。

完成时间:2013年3月至5月。

(七)财务收支审计。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各项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关注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审计单位: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级中学、医院。

完成时间:2013年6月至10月。

三、民生资金审计

(八)2012年全市社会保障资金跟踪审计。以督促2012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执行和完善为目标,在全面检查201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基础上,重点跟踪审计医疗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现状,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审计单位: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

完成时间:2013年5月至6月。

(九)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2012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单位:市(县区)文化局、财政局等。

完成时间:2013年2月至5月。

(十)2011至2012年度畜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审计。以促进我市畜牧行业建立,完善立项审查、资金分配、组织实施、监管检查、总结评价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审计我市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拨付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度及质量等情况。

审计单位:市(县区)畜牧局、财政局等。

完成时间:2013年8月至10月。

(十一)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以了解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情况,检查地税部门征收监管责任履行情况,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审计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是否正确,缴纳基数是否准确,是否足额征收,地方税务部门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缓征或者应征不征的行为。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文化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审计单位:市(县区)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3年3月至5月。

(十二)中等专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审计调查。以促进各级政府和学校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补助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单位: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及相关学校。

完成时间:2013年6月至11月。

(十三)县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发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合理可行建议,促进提高项目运营水平和环保项目良性运转为目标,重点调查项目建成后运营效益,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效果,相关管网、设施配套情况。

审计单位:市(县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

完成时间:2013年4月至5月。

(十四)就业促进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规范就业促进政策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行为,促进有关部门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促进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就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计单位: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完成时间:2013年9月至10月。

(十五)其他专项资金审计。以掌握各类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各类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资金使用方向和效益情况。

审计单位:市(县区)人口计生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等。

完成时间:2013年1月至10月。

四、重点项目审计

(十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以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2013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单位:市(县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建委(建设局)等。

完成时间: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

(十七)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投资活动,保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单位科学、合法使用建设资金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审计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市审计局对沙北污水处理厂、沙澧河开发一期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

完成时间:2013年1月至10月。

(十八)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以及时发现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审计项目基建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管理等是否合法合规,以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资金构成等情况。

市审计局对白云山路、交通路、建设路等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完成时间:2013年6月至11月。

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九)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和监督权以及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注重揭示和反映违法违规及失责问题,推动建立健全计划、评价、结果运用、问责和整改等制度。

审计单位:开展30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适时开展离任或任前经济责任审计。

完成时间全年。

六、其他审计

(二十)外资审计。以推动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绩效,促进完善机制和科学有效实施项目,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为目标,重点审计项目执行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关注项目管理模式是否科学有效、目标设计是否符合实际、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项目设定的利民惠农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民众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实施审计。

完成时间:2013年2月至9月。

(二十一)信息系统审计。以掌握部分单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控制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控制的有效性为目标,重点审计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网络安全控制、应用控制、绩效、信息系统数据、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

审计单位:市卫生局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3年8至9月。

(二十二)西城区发展现状审计调查。以掌握西城区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及发展现状,发现西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西城区管理水平提高为目标,重点调查西城区发展现状、管理体制是否适应发展的需要,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根据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审计单位:西城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3年1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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