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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19日
漯河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为有效组织2013年度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012年,漯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4万吨,氨氮排放量0.409万吨,二氧化硫2.36万吨,氮氧化物2.52万吨。
2013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25万吨以内,总减排量0.52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39万吨以内,总减排量0.055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43万吨以内,总减排量0.25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25万吨以内,总减排量0.409万吨。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2013年,预计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率12%,新增城镇人口5.5万人,畜禽养殖业养殖总量保持不变,火电用煤量保持不变,非电规模以上工业用煤量增加10万吨,注册、转入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增长7%。初步测算出2013年我市COD新增量1536吨,氨氮新增量177吨,二氧化硫新增量1000吨,氮氧化物新增量1020吨。
三、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预测
1.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差按200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008吨/年。
2.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差按200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008吨/年。
3.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差按200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008吨/年。
4.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差按200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504吨/年。
5.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基地废水深度治理工程4月底建成投运,平均COD排放浓度由85毫克/升降至50毫克/升,新增减排量210吨。
6.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基地废水深度治理工程4月底建成投运,平均COD排放浓度由115毫克/升降至50毫克/升,新增减排量191吨。
7.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平均每天回用沙南污水处理厂中水2万吨,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35毫克/升,新增减排量256吨。
8.漯河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7吨。
9.通过对全市108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300吨。
以上合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522吨。
(二)氨氮减排能力预测
1.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氨氮进出口浓度差按25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26吨/年。
2.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氨氮进出口浓度差按25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26吨/年。
3.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氨氮进出口浓度差按25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126吨/年。
4.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吨/日,5月底入水调试,平均处理负荷80%,氨氮进出口浓度差按25毫克/升计算,新增减排量63吨/年。
5.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平均每天回用沙南污水处理厂中水2万吨,氨氮平均浓度5毫克/升,新增减排量37吨。
6.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基地废水深度治理工程4月底建成投运,平均氨氮排放浓度由11.4毫克/升降至2毫克/升,新增减排量28吨。
7.漯河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新增氨氮减排量14吨。
8.通过对全市108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新增氨氮减排量100吨。
以上合计新增氨氮减排量620吨。
(三)二氧化硫减排能力预测
1.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取消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从85%提高至90%,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1518吨。
2.临颍县盛宏热力有限公司锅炉脱硫设施6月底建成投运,综合脱硫效率70%,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321吨。
3.漯河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472吨。
4.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锅炉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70%,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2232吨。
以上合计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4543吨。
(四)氮氧化物减排能力预测
1.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硝设施8月底建成投运,综合脱硝效率70%,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2401吨。
2.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锅炉脱硝设施4月底建成投运,综合脱硝效率70%,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450吨。
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基地自备电厂锅炉脱硝设施3月底建成投运,综合脱硝效率30%,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135吨。
4.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锅炉低氮燃烧改造8月底前完成,综合脱硝效率30%,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17吨。
5.漯河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闭,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122吨。
6.全市预计通过注销、转出机动车等措施,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1000吨。
以上合计新增氮氧化物减排量4125吨。
四、主要污染物预计完成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13年排放量4.0414万吨,总减排量0.5522万吨,能够完成年度总量控制和总减排量任务。
(二)氨氮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13年排放量0.3647万吨,总减排量0.0620万吨,能够完成年度总量控制和总减排量任务。
(三)二氧化硫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13年排放量2.0057万吨,总减排量0.4543万吨,能够完成年度总量控制和总减排量任务。
(四)氮氧化物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13年排放量2.2095万吨,总减排量0.4125万吨,能够完成年度总量控制和总减排量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考核。全市各级政府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和企业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施部门联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减排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污染减排的产业政策和规划;市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问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及督促落实,提供结构减排相关资料、档案;市建委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以及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污染减排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落实;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质监局研究制定二手车转入标准和机动车环保标志、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会同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制定并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提供机动车减排相关资料、信息,确保全市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市畜牧局、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养殖业污染减排有关数据与资料,确保养殖业减排任务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环保局、漯河供电公司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机组的优先上网制度和脱硫脱硝电价扣减制度;市科技局负责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先进污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其他各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三)完善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金融和投资政策,依法足额征缴排污费,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电价、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政策;推行绿色信贷制度,根据企业环境守法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促进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推行绿色证券制度,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化解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建立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推动企业减排由强制行为向自觉行为转变,以经济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四)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全市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为各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投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减排领域,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
(五)严格环境管理,加强减排能力建设。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排污总量指标预算管理体系,科学核算年度总量指标,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将新建项目排放总量指标与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挂钩,在新建项目总量指标核定时坚持多减多核、少减少核、不减不核的原则;组织开展“污染减排工程促进年”活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硝、非电行业脱硫、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项目建设;严把新建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关,污染治理设施符合污染减排要求;组建市级污染减排核查核算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立相应的环境统计机构,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减排监控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