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执法监管,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和污染减排目标,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去年相比明显降低,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较快发展。为激励先进,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舞阳县人民政府等16家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先进为榜样,继续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环境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努力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漯河建设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漯河市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2013年度漯河市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舞阳县人民政府

召陵区人民政府

郾城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监察局

市建委

市畜牧局

市城建投公司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水利局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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