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列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有关起草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起草责任,按时完成起草任务,送审稿经集体讨论后,以正式公文上报市政府,同时附起草说明、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二、各有关起草单位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增强文件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要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要注重听取被管理对象的意见。规范性文件涉及管理体制、部门分工等问题的,要提前和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充分协商,未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不得上报审查,市政府法制办也不予接收。

三、对未列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除因紧急情况或市政府根据中心工作需要,报市政府批准增加的外,年度内不予办理。

四、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的指导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

附件: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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