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按照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对2013年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2013年,环境质量目标主要考核河流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三项。

省控的5个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80%,较去年提高28.4%。其中,清潩河达标率为91.7%,沙河达标率为91.7%,三里河达标率为91.7%,颍河达标率为66.7%,黑河达标率为58.3%。

市控的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41.7%。其中,舞阳县的唐河-汪桥断面达标率为33.3%,源汇区的唐江河断面达标率为5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3天,优良率为74.8%。

(二)污染减排目标。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243万吨、0.3866万吨、2.396万吨、2.25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6.95%、7.79%、3.48%、5.46%,较好完成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总量预算指标控制在省定要求以内,支持了433个项目建设,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各县区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分别是:2013年,各县区均能够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舞阳县、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7430吨、7274吨、11734吨、6163吨、5718吨、1816吨,与2010年比减排率分别为7.2%、7.5%、7.1%、7.1%、7.0%、7.6%;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700吨、838吨、1077吨、503吨、610吨、121吨,与2010年比减排率分别为7.4%、7.7%、7.2%、7.2%、7.3%、8.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6301吨、3591吨、763吨、151吨、815吨、1020吨,与2010年比减排率分别为3.0%、3.1%、2.4%、2.5%、2.6%、2.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401吨、905吨、192吨、36吨、215吨、899吨,与2010年比减排率分别为6.0%、5.8%、5.4%、5.6%、5.5%、5.4%。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为郾城区,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源总量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为舞阳县。

(三)环境安全目标。2013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辐射安全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发生非正常上访、恶性上访事件。

(四)农村环保目标。2013年全市创建13个省级生态村。其中,临颍县、舞阳县各3个,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各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2012年的7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均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按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2013年的临颍县新型农村社区示范项目和郾城区生态示范项目,共涉及7个村、6个社区,均完成了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偏低。颍河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二)部分总量减排工程进展缓慢。应于2013年底前建成的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漯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如期建成。

(三)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临颍县金斯达公司等2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2014年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对2013年仍未有效完成的环保任务抓紧整改,确保实效,同时,安排部署并强力推进2014年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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