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紧盯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督促检查手段,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目前,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已经建立了常规督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相结合的督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定期报告、预警通报和跟踪督办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为政府系统推动决策落实的有力抓手。但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布置任务多、督促落实少,研究决策多、解决问题少,政令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了高效有为政府的建设进程。为确保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就必须保证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快速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督查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作出后,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研究推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特别是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进,紧紧围绕目标运行管理、重点工作推进、领导批示办理精心谋划督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时限,跟踪督促检查,让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要搞好督查调研,真正把督查过程变成当好领导参谋、服务领导决策的过程。要善于发现好的典型,放大正能量,传导正能量,推动工作快速高效落实。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一区两城一中心”和“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督查就是搞服务、抓督查就是促协调、抓督查就是当参谋的理念,主动作为,勇于创新,紧紧围绕目标管理、重点工作推进、领导批示办理抓督查,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机制,拓展督查深度广度,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快速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原则。政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根据年度总体安排和阶段性任务,确定督查工作重点,全力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实事求是原则。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讲真话、报实情,要善于发现和勇于反映工作落实中带有全面性和苗头性的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快捷高效原则。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相统一,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讲求效率,雷厉风行,对各项督查任务,不压不拖不误,快办快结快反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客观公正原则。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公道正派。
(五)配合联动原则。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面督查;凡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的督查事项和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配合联动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突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
政府工作量大面广、纷繁复杂。政务督查工作要紧扣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和难事,着力在抓主、抓重、抓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一)抓好上级大政方针、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批办件的督查。对上级大政方针、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批办件的督办落实,是政务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以适当形式及时向上级反馈落实情况。
(二)抓好政府责任目标的督查。对于省、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市政府目标办要按工作性质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目标办报送本单位目标推进情况。市政府目标办要定期向市政府通报省定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在全省的位次。
(三)抓好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市政府重点工作台帐,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或带队的大督查、实地观摩、现场讲评等活动,并及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根据省市人大、省市政协交办到市政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并及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明确责任单位,下达工作任务,限定办结时限,跟踪督促问效,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六)抓好民生实事、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意愿反映渠道,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连心桥,对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的民生实事、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区分轻重缓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要求、解决时限,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建设
督促检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督促检查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实行督查工作报告制度。对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按要求向市政府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二)实行督查工作联系制度。为确保上级和市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与党委督查机构加强联系,必要时可组织联合督查组共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实行督查工作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抓政策落实及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以《漯河政务督查通报》或其他形式进行通报,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客观准确地反映问题。每年对各县区、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督促检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反馈不及时、办理结果质量差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实行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办理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市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五)实行督查工作奖惩制度。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探索建立制定具体评定细则和标准,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奖优罚劣。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各单位完成督查事项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年终考评结果纳入承办单位工作实绩。市政府每年对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进一步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在督查工作中,督查部门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督查部门的作用,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实行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使督查工作督有主体、查有内容、考有目标、奖有依据,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实行政务督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过程中,积极与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沟通,共同督办,确保实效。
(三)实行政务督查与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向行政效能监察中心通报重大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可由政务督查移交至效能监察处理。
(四)实行政务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凡重大督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民生实事、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公开承诺事项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进一步强化对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实行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市政府市长是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具体分管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务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和本部门、本单位的督查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上报的督查报告把关签字;同时,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经常研究安排督查工作,直接抓推进促落实。同时,要善于发挥督查工作人员的作用,让其充分了解政府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支持其做好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等督促检查方面的工作,并在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交通通讯、列席会议、阅读文件、办公自动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努力帮助督查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督查队伍是做好督查工作的有力保证。各级各部门督查机构要配强配精、配齐配足督查干部,选配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并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要建立督查工作学习交流培训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督查队伍整体素质。要严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做到不吃请、不添乱,督实情、查实效,搞协调、促落实。要坚持公开公平抓督查,严格按原则要求办事,不照顾情面,不督人情案,树立督查干部廉洁守纪的良好形象。要注重沟通联系,做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全市各项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批示和各类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督查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水平,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