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3年,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克难攻坚,狠抓落实,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回升有力,主要指标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内动力,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资集团公司等17个单位“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二、授予临颍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畜牧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城建投公司、市沙澧河建管委、漯河供电公司、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农信社、市联通公司等23个单位“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高的工作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改进工作,争先进位,为加快我市“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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