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豫及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强化汛期安全意识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河南创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服务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汛期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此外,还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汛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分解细化层级责任,及早安排部署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明确的9个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针对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隐患排查、除险加固、避险撤离、安全监测及防范措施和方案,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学校、医疗等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三、上下联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汛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尽快做好治理消除工作。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汛期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的厂(矿)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旅游、交通部门也要做好“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季度,省政府安委会18个综合督导组要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检查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四、完善预案,严格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要加强与地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相关应急预案要与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提高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及时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质,并加强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调度指令和信息畅通,发现情况后,要做到反映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将此文件和《通知》转发到相关各部门、各企业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