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豫政办〔2014〕2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抢抓机遇解难题,固本强基求突破,求真务实抓防控,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科技保障、信息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整体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进一步夯实,消防装备队站建设进一步加快,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城乡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抗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

  二、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基础

  1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文明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消防工作常抓常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务督察和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定期督办、严格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对下级政府、本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细化消防管理标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行业、系统专项检查。要充分运用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切实发挥其协调议事职能,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制定对策。要完善消防工作联管联查和信息互通制度,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依法联合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落实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等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年内60%以上的单位达标。深入推进“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网上建档率和备案率达到10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卡两证”(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制度,4月底前消防控制室100%达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开展单位消防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协作管理组织,实现自主管理,互保互促。

  4落实公安消防部门专业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单位性质、火灾特点,分门别类制定消防管理标准,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单位日常消防管理的程序、内容、标准和方法。强化重点管控,对火灾事故易发多发行业和单位,要勤督查、勤监管;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对隐患严重的场所,要依法查封;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三、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1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当地规划委员会,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消防部门要加快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年内市本级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评审、报批工作,舞阳县、临颍县和10个重点镇完成编制工作,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报批,其他建制乡镇要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做好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县区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经济技术开发区缺建的70个、源汇区缺建的240 个、郾城区缺建的210个、召陵区缺建的101个、临颍县缺建的80个、舞阳县缺建的80个消火栓,要在年内全部补建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的区域要根据需要建设消防水鹤,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要同步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乡镇建成区要按照规划建设公共消防栓,主要街道必须建设达标。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城市开发区乡镇(街道),每条道路、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要强化市政消防水源日常维护管理,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按规同步建设,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市政消火栓建设和城乡发展相适应。

  3加强队站装备建设。严格落实《漯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年内沙澧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主体完工,消防训练基地、西城区消防站开工建设。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2014年临颍县、舞阳县各购置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源汇区购置1台重型泡沫消防车,召陵区购置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郾城区购置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淘汰更新1台超期服役消防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淘汰更新1台超期服役消防车。郾城区出资35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源汇区、召陵区、临颍县、舞阳县各出资50万元用于更新配备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深入落实装备评估意见,两县6月底前完成装备评估工作。

  4加强消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2〕464号),足额安排消防经费预算,确保全市消防部队现役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政府专职队员保障经费全部按标准落实。围绕全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装备、基建、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消防信息化等项目建设经费需求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建立项目库,确保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需求与经费保障相匹配,保障比例达到90%以上。

  四、夯实社会防控能力基础

  1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将消防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设置消防专题和专栏,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义务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要深化“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消防知识写进教材,常态化的开展消防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制定出台行业系统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参与消防宣传。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村)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公安消防部门要持续深化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工作,利用消防橱窗、户外视频等各种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2提升火灾隐患整治效能。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动各行业、系统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开展针对性治理。公安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盯重大节日、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行动,依法强力整治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单位和场所,要督促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提升整治效能。

  3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严格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演练、联勤联保等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集中高效、反应灵敏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和跨区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化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加强应对特殊火灾、特殊灾害事故的技战术研究,持续提升攻坚实战能力。

  4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层次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专职消防队管理措施,督导符合标准的单位建设专职消防队,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纳入公安消防队力量调度体系。招收政府专职队员补充执勤中队实力,经济技术开发区、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临颍县、舞阳县分别招收合同制队员不少于10人、5人、7人、8人、13人和11人。对乡镇政府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年内召陵区青年乡、临颍县繁城回族镇、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北舞渡镇等乡镇要建成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达到10人,60%的其他乡镇建成建成志愿消防队,各县区分别新增招消防文职人员不少于2人。

  5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治平台,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讲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条块权限,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年内全市55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消防专管员,所有社区(行政村)“中网格”明确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一长三员”,并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健全分包联系制度,逐级明确网格分包人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常态高效运行。

  五、夯实消防工作法治基础

  1严格依法治火。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制手段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力保障,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指导、协同防控的过程,实现消防安全工作良性发展

  2严格源头管控。各级公安消防、规划、房管、城建、安监、文化、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从严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

  3严格责任追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事前追究;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施事后追究;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取消相关单位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倒查有关人员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增强诉讼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侦查技能和办案水平,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职责履行较好、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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