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促进工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漯政 [2015] 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遏制经济持续下行趋势,稳定工业增长,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工业企业面临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企业资金支持
1.设立漯河市企业信贷周转基金。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出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企业信贷周转基金,重点对急需资金的“工业1351工程”企业实施定向支持。市政府成立企业信贷周转基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漯河市企业信贷周转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强化银企对接,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不间断加强银企对接,组织各金融机构定点联系资金紧张的工业企业,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对银企对接达成的签约,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金融办加强督导落实。实行银行抽贷报告制度,银行对企业抽贷500万元以上或占该企业未到期贷款余额50%以上的,要向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监分局报告。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对于成功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漯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4〕6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
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3.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扩大销售。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同品种、同质量、同价格的前提下,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我市工业企业的合格产品。市财政部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联合提供的情况,对我市企业采购本市其他工业企业产品累计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采购金额的1%予以补贴,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4.运用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模式。发挥“互联网 ”对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年内培育一批与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关联度较高的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2-3家特色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吸引国内知名电商来我市开展与工业企业对接活动,深化“豫货通天下”漯河系列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扩大销售。引进跨境电商与工业企业融合发展,支持我市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工业1351工程”190家企业年内力争全部实现网上销售,市、县区财政根据企业网上销售额适当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有关部门要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暂行)的通知》(漯政办〔2014〕98号)文件精神,积极兑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支持企业扩大投入
5. 力促工业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在建和新建项目建立台账,倒排工期,逐月通报进度,确保尽快投产达效。对已具备投产条件但尚未达产稳产的项目,有关部门在流动资金贷款、用工需求、煤电油气运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顺利运行。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向“工业1351工程”企业的高科技、技改等项目集中投放。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严格兑现对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的贴息奖励政策。统计部门对新建项目、已入库企业续建投产项目,新增产值按规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对达到新增规模以上的企业,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四、精准开展企业帮扶
6.选派企业服务团结对帮扶。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针对全市“工业1351工程”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选派干部组成企业服务团,与企业结成对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速增效。企业服务团实行动态管理,帮扶时间暂定半年,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7.快速处理解决企业问题。由市“工业1351工程”服务团牵头,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具体落实,每月排查一次企业情况,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快速、集中、精准协调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对企业问题解决情况逐月通报。
五、强化运行监测保障
8.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每月会同统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国税、地税、供电等部门召开碰头会,及时掌握企业订单、生产、市场等运行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形势走势,提出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保障企业要素供给。建立县区旬报和“工业1351工程”企业直报制度,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调控,确保煤电油运气以及用工等各种生产要素充足供给。对要素保障重要问题专题研究,限期督办解决。对要素保障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确保全市工业提速增效需要。
六、强化工作督导考核
10.加强督导考评,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逐级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全市工业提速增效、加快发展月通报制度,市政府每月对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以及工业税收等先行指标总量和增速进行排序通报,年底作为实绩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导,通过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