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 [2014] 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工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6日

“工业1351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重点企业培育,全面完成工业优化升级攻坚任务,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工业1351工程”( 以下简称“1351工程”),制定本方案。

二、强化政策措施

(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1深入实施技术改造。针对“1351工程”中传统产业企业,特别是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逐一摸清企业技改需求,列出清单,组织实施技术改造。对10家市直企业的技改项目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科室,强化服务意识,提供贴身服务。2014年,重点做好中烟工业公司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改搬迁,推动银鸽集团技改转型、实现扭亏增盈;进一步做好际华3515等骨干企业的技改工作。对30家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各县区具体组织实施。

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技改项目,优先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技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引进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先进技术与装备的,优先争取国家贴息支持。符合规定条件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及时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新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的“1351工程”企业, 以及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六项重大攻坚任务 实施经济发展突破的意见》(漯发〔2013〕11号)文件予以奖励。

2加快企业战略重组。定期收集和发布国内100强、行业500强企业合作信息,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开展对接,其中,着重推动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在合资、合作方面取得突破。组织50家中小企业和100家小微企业到发达地区开展驻地对接,寻求合作,靠大联大,提升档次。注重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战略重组,探索在韩国、台湾、东南沿海等新兴产业发达地区设立招商办事处。

引进战略投资者与“1351工程”企业合资合作的,企业运营后连续三年上缴地方留成税收增量超过100万元的,增量部分财政给予企业10%的奖励,市直企业由市财政支付,其他企业由所属县区财政支付,实行“飞地经济”政策的,按比例支付。

3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倾斜要素支持、强化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实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行动。重点抓好双汇国际产业园、旺旺漯河工业园、裕淞源大健康产业园二期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双汇集团5000万只肉鸡、西盟健客乳品工业园、南街村食品工业园、20万吨氯化法钛白等一批续建工业项目,力争早日达产达效。力争2014年新开工项目100个,新增投入200亿元。市重点项目贴息资金,重点用于“1351工程”企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4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增加对“1351工程”企业的授信额度。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推介与银企洽谈会,搭建常态化银企沟通协调平台。把“1351工程”企业名单向我市所有金融机构公布,组织银企双方签订长期稳固的合作协议。积极引进知名大、中型商业银行来漯河发展,创造条件与“1351工程”企业建立融资关系。努力扩大我市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增加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我市各投融资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重点支持纳入“1351工程”的重点企业发展。

5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将未上市的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纳入全市上市企业培育计划,一企一策进行重点培育。将50家中小企业和100家小微企业纳入全市股权交易企业培育计划,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新平台。深入推进与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力争每年有20家企业进入股权交易中心。尽快启动股权交易融资、企业债券发行等事宜,搭建常态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新平台。

“1351工程”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买壳上市或上市后成功实现再融资并全部用于漯河本地投资的,按我市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行,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6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推动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活动,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引导50家中小企业申请注册防御商标、集体商标、原产地商标,增强商标意识。鼓励支持“1351工程”企业有影响、有潜力、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申报国家、省著名商标。

7完善产销对接机制。组织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商贸活动,提高我市产品影响力。以食品、化工、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行业为重点,每半年组织一次上下游企业进行产品供需衔接。加强与阿里巴巴、慧聪网、百度等知名电商企业的深度合作,大力推进“电商换市”工程,优先支持“1351工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网络消费市场。

“1351工程”企业参加国家、省等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经贸交流活动,给予企业展位费全额补贴,市直企业由市财政支付,其他企业由所在县区财政支付。市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1351工程”企业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8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分层次梳理两化融合先进企业典型,深入开展“学双汇、树标杆”信息化专项学习活动,以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信息化的认识。组织运营商、IT企业与“1351工程”企业开展对接,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以及整个供应链系统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探索在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CIO),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吸引知名信息科技企业来我市推广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建立服务企业发展的公共应用平台。

各级涉企信息化专项资金全力支持“1351工程”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引导企业加快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五)解决人才资源需求

9创造良好用工环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计划,继续开展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对“1351工程”企业实施分类帮扶。每季度举办一次用工招聘和校企对接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和培训。建立健全全市企业用工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和求职者通过服务平台发布用工和求职信息。组织举办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全年培训班次不低于60次,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

10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8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5万人。组织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提高“1351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给予表彰。鼓励“1351工程”企业创新高层次人才的薪酬方式,通过股权或期权奖励、创造收益按比例划分等,留住人才并发挥其潜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六)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11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统筹用地布局,调配用地指标,优先满足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需求。加大闲置土地清查力度,对近年来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处置,优先解决 “1351工程”企业用地需求。

12保障环境容量指标。在确保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及时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减排措施,优先保障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项目对环境总量指标的需要。优化配置环境要素,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13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在总量限定的情况下,优先保障“1351工程”企业在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力等方面的需求,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漯河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4不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继续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规范行政征收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15整顿生产经营环境。以“1351工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制度,将10家市直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作为全市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对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不落实的,严格行政问责。

(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八)加强资金政策支持

16加强资金引导。市政府整合和统筹使用各类涉企政策性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对纳入“1351工程”的企业分类扶持,精准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信息技术应用、新上项目和扩大生产规模。全市各级各部门争取的各类国家、省级涉企政策性资金,以及市、县区财政已设立的有关涉企专项资金,全力支持“1351工程”企业发展。全市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担保责任,为“1351工程”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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