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工作

   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发改委、省节能监察局通知要求,10月12日—11月24日,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市32家重点用能单位和12家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节能监察的重点包括:(一)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掌握了解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落实情况、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及用能情况、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情况和重点能耗设备效率等情况。(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对12家各县区已备案的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监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察管理,确保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项目按照相关报告、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现象。监察同时,对企业的整体用能情况、工艺流程等作出大致分析,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测、测试。

   通过监察,对其中96家单位出具了节能监察报告,并送达节能监察意见书。帮助重点用能单位查找出节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被监察单位节能负责人交流谈心,对企业违法用能行为进行制止,促使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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