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发改委、省节能监察局通知要求,10月12日—11月24日,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市32家重点用能单位和12家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节能监察的重点包括:(一)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掌握了解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落实情况、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及用能情况、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情况和重点能耗设备效率等情况。(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对12家各县区已备案的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监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察管理,确保通过节能评审的固定资产项目按照相关报告、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现象。监察同时,对企业的整体用能情况、工艺流程等作出大致分析,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测、测试。
通过监察,对其中96家单位出具了节能监察报告,并送达节能监察意见书。帮助重点用能单位查找出节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被监察单位节能负责人交流谈心,对企业违法用能行为进行制止,促使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获得企业一致好评。